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组织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负责编制全省水保监测规划,承担监测评价和预测预报任务;负责全省水保监测网络建设及管理;负责对监测成果的技术鉴定,质量认证;负责监测资质初审及管理工作;参与水保设施验收及监督执法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按照年度水利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三个定位”“五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为重点,立足于为政府生态建设决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
1.圆满完成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一是及时发布2018年度动态监测成果,提炼整编2018年度云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二是按时按质完成2019年省级重点防治区动态监测,按“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省级负责的51个县(13.88万km2)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九大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遥感监测,监测成果通过水利部组织的复核。三是2019年度完成全省土地利用、坡度坡长等专题空间数据提取。
2.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全面覆盖持续推进。一是全面完成2019年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数据录入工作,截止12月31日,我省共录入生产建设项目2191个,含省级项目38个,州(市)级项目215个、县级项目1938个。二是完成已审批项目事中事后跟踪信息录入,共录入780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112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意见,152份监测总结报告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评估报告。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按照水利部的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组织完成40150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完成13172个疑似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的查处,为在2020年严格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稳步推进,2019年我省共完成66个(其中6个资金被整合,未开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省级计划分解、实施方案录入工作,完成60个项目的每月进度填报工作,完成5个竣工项目的竣工图录入。完成5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完成12个在建项目核查工作。
3.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工作持续加强。一是稳步推进新建监测站点建设。二是规范开展建成监测站点验收。严格按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完成芒市等6个监测站点竣工验收工作,为监测站点正式投入使用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坚持全年开展监测站点现场检查。四是积极参与监测站点优化布局顶层设计。五是持续强化监测技术培训。六是通过开展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2018年度监测资料交叉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监测成果整编水平和监测质量。
4.持续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年报管理。今年先后4次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督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正常开展。二是指导做好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工作。
5.按时发布《云南省2018年水土保持公报》。全面收集、整理、分析我省2018年度水土保持防治、监督、监测等工作情况及数据,认真编制《云南省2018年水土保持公报》,向水利部、相关省份、全省相关单位印发公报1600本,按时保质提交国家水土保持公报编制所需数据和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2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7.7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5万元,占总收入的0.08%。基本上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收入对比减少112.8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水利政策变化,财政下拨水土保持项目经费减少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3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24万元,占总支出的14.77%;项目支出1,137.91万元,占总支出的85.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对比减少105.20万元,原因是由于水利政策变化,财政下拨水土保持项目经费减少了。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8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7.91万元。与上年支出对比减少134.4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水利政策变化,财政下拨水土保持项目经费减少了。本项目支出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全面覆盖、加强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工作、按时发布年度水土保持公报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支出对比减少106.35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水利政策变化,财政下拨水土保持项目经费减少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开支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农林水(类)支出1,30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2%。主要用于开展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3.住房保障(类)支出1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超出预算的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超出预算的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1万元,无预算。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年限长,车辆排量大,导致油耗及维护费用高及相关业务工作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13万元,下降64.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万元,下降6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2.5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水保总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占90.64%;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占9.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部门资产总额556.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1.37万元,固定资产111.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3.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2.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9.4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6.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27.0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6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6.6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6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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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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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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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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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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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556.1 |
331.37 |
111.68 |
0 |
0 |
0 |
111.68 |
0 |
0 |
113.05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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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8.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8.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6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http://wcb.yn.gov.cn/uploads/file/20200825/2020082511324686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