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发布时间:2010-12-01 17:16       浏览次数:

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09年水土保持监测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09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以中央确定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努力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的战略目标和云南省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及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防治、生态修复、监测评价等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09年,全省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一是注重了自身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在参加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视频会议的同时召开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启动会,相关领导作了动员讲话,35个县列入了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单位。二是全力配合上级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云南采访组的领导和21家新闻媒体单位的记者对水土流失及生产建设项目的考察采访,配合水利部珠江、长江水利委员会对云南的9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认真执行对水土保持方案“批否”的政策。继续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十三条红线”和新国标的规定,要求两个将弃渣堆积于库底的水电站项目更改了主体设计中的弃渣场设计并重新审查了水土保持方案。对一个由水库环抱的矿产项目直接不予通过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实现了水土保持对项目的一票否决。四是水保“两费”征收的力度明显加强。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521万元,比上年增加21.77%,其中省级征收2743万元,仅公路项目就达800万元多,实现了公路项目零的突破。五是提高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率。2009年全省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26个,比上年增加12.44%,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18亿元,比上年增加186.36%,防治面积11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5.5亿立方米,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96个。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6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68起。

2009年,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有29个县市实施了“长治”工程,有16个县市实施了“珠治”工程,有8个县市实施了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有51个县市实施了西南诸河省级重点治理工程,有7个县市实施了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自2004年起累计有20个县市区实施了生态修复工程。2009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54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了29%,实施保护面积8000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了60%。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524.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1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822万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1963万立方米。9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省人民政府省长的指示牵头正式启动了《“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云南省部分)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省水利厅印发了《云南省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完成了《云南省近期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1)》,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政策研究报告》并通过了评审。

2009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工作:一是厅领导高度重视监测机构队伍建设。发出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成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的通知》,要求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水利部领导关于“建立健全各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强化水保监测机构的职能定位”的重要指示,按照“六个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监测机构,大力推进监测工作的开展。新成立了4个监测分站。二是继续加强水土流失常规监测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后续设计的要求,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工程云南省监测点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33个监测点建设准备工作。省厅同意为新成立的4个监测分站各建设一个综合监测场,并完成了监测场点的设计审查工作。列入全国的2个监测公告监测点和其它18个监测点都正常开展了监测工作。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等3个单位和3位技术人员被水利部水保监测中心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三是不断加强和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省厅印发了《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分类管理目录》《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进一步明确了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管理,基本解决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技术问题。四是云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受到了国家的关注,为全国带了好头。云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坚持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为监测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决策服务的“二为”方向目标,突现了为生产一线服务、为监督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通讯一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专题》印发中央国家机关、省市区,介绍推荐了云南的做法。2006年出台的《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被赴云南进行中华环保世纪行的全国人大环资工委的领导搜集去作为水土保持法修改的参考资料,并被多个省区效仿出台了相似的文件。五是2009年发布的《云南省2008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更具权威性。侧重公告了各类监测的长线数据成果和具有使用价值的监测成果,突出了大型生产建设项目“6项防治指标”监测曲线图成果的公告,直接起到了为生产实践服务、为科学研究服务、为社会知情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习近平副主席分别在2006年和2008年视察云南时对云南的生态保护、建设作过重要指示。2009年,省委书记指出:云南省地处多条大江大河上游,是国家的重要生态屏障,我们有责任搞好环境保护,良好的生态也是云南发展的潜力所在。但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在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破坏了生态环境,那么云南将一无所有。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要把生态建设的想法变为具体行动。让我们在中央、省的领导下努力对自然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对人为水土流失进行监督控制,为云南省“两强一堡”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早日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09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水文站点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和《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公告第7号)的规定,云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体现了:为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管理服务,为生产建设单位技术指导服务的作用。2009年,全省有81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备案,30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通过了技术论证,53个项目向有管辖权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报送了项目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其中:水电25个、风电1个、公路7个、铁路2个、矿山8个、煤炭4个、电网2个、其它4个。相对于已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数量,电网、公路、煤炭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率较低。

(1)2009年度在建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年度监测成果情况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典型成果

★溪洛渡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雷波县和云南省永善县交界的溪洛渡峡谷内,电站装机容量12600MW,工程总占地面积1622.67hm2,其中云南省703.83hm2。该工程于2003年8月开始筹建、2005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向家坝水电站(云南省部分)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向家坝水电站位千金沙江下游河段的峡谷出口处,是金沙江下游梯级开发的最末—个梯级,坝址右岸位千云南省水富县、左岸位于四川省宜宾县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6000MW,总工期9年6个月,静态总投资344.94亿元。向家坝水电站主体工程建设区占地总面积1076.09hm2,其中云南省593.84hm2。该工程于2004年4月开始筹建、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05年底开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水土保持监测积极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指导服务

近几年来,在云南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绝大多数监测单位,积极承担为生产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的职责,为建设单位多次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例如某监测单位接到赛珠水电站项目监测委托后,立即进场监测,并对其5个防治分区分别提出整改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整改建议实施后,6项防治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水保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值,使其顺利通过了验收。

(4)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9年我省完成部、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75个,大部分项目都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为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为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服务,也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了依据。

5、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1)威信县麟凤乡麟凤村公路边坡滑坡

2009年4月26日11时40分,威信县麟凤乡麟凤村出水洞村民小组梅子坳因采石场采石引发公路边坡滑坡,造成过路行人4人死亡。

(2)威信县扎西镇小坝村羊梯岩山体滑坡

2009年4月26日12时40分左右,威信县扎西镇小坝村羊梯岩发生山体滑坡,灾害造成2栋房屋被毁,3人死亡,2人受伤,19人失踪。

威信县小坝村羊梯岩滑坡体

(3)凤庆县小湾镇山体滑坡

2009年7月20日凌晨3时,受连日降雨的影响,凤庆县小湾镇正义村荒田小组山脚发生山体滑坡,约100多万方滑坡体滑入澜沧江中,致使鲁史镇、新华乡境内的14名群众失踪。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09年全省主要利用了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和2009年第二批、第四批中央扩大内需水土保持投资,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西南诸河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11254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3254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8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2.74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6.2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1◦万公顷,种草0.32万公顷,封育治理13.49万公顷,保土耕作2.65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794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3413.8万立方。

云南省2009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面积比例图

截至2009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94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41.85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67.4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70.10万公顷,种草7.94万公顷,封育治理159.05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47.39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4.82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9年度我省有29个县市区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7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935.2公顷,水土保持林1032.25公顷,经济果木林951.22公顷,种草6.67公顷,封育治理13166.09公顷,保土耕作1408.58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238座(口、个)。

截至2009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730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5.215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560万公顷,种草1.9427万公顷,封育治理51.96万公顷,保土耕作14.94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82万座(口、个)。

(2)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09年度我省有16个县市实施了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8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935.91公顷,水土保持林2459.65公顷,经济果木林1833.45公顷,封育治理11888.6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535座(口、个)。

截至2009年,我省开展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433.5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025.84公顷,水土保持林8926.18公顷,经济果木林4717.91公顷,种草42.39公顷,封育治理25769.69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598座(口、个)。

(3)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

我省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项目涉及昭通市的巧家、永善、威信、镇雄和楚雄州的大姚、姚安、永仁、元谋等8个县。2009年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3.86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350.72公顷,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2177.95公顷,封育治理9059.28公顷,保土耕作1728.4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541座(口、个)。截至2009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1.05平方公里。

(4)西南诸河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根据西南诸河(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等四条跨国河流)云南省部分,水土流失严重、侵蚀类型多样、侵蚀方式复杂、生态环境脆弱的情况,我省从2008年第四季度扩大内需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安排4500万元,并将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水土保持投资2250万元全部安排在西南诸河流域,作为省级重点治理项目对该区域进行了治理,加上先期启动的大理市等7个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8.2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768.33公顷,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7150.38公顷,封育治理12854.41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42座(口、个)。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县、泪源县、滕冲县、福贡县、临翔区列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同时长治工程于2004年开始启动的西山区等生态修复试点县也继续开展了生态修复工作。各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09年底,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418500公顷。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9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524.8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1141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1821.52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1963.37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9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67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23.4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95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70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9年我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826个,比上年增加12.44%,其中部级17个,省级217个,州(市)级528个,县级1064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资金11798亿元,比上年增加186.36%,防治责任范图110254.9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54998万立方米。

2009年省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17个,其中:市政45个,公路38个,电网35个,矿山32个,煤炭31个,水(风)电16个,水利9个,其它11个。

省水利厅2009年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各行业比例图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2009年全省验收生产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96个,比上年增加23.33%,其中报水利部验收9个,省级66个,州市县级221个。省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生产建设项目66个,其中水利26个,电网13个,水电9个,公路4个,水泥3个,其他11个。全省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4521.2万元,比上年增加21.77%。实施返还治理项目73个,投入资金2113.2万元,治理面积4724.5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3666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6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