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缴款方式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16:4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从2017年9月19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缴款方式变更为:直缴省财政厅国库。缴费前,请带上水土保持批复和缴款通知,以及缴款单位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先到省水利厅水保处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银行代收)》一式五联,缴款单位凭第一、二、三、五联通过代理银行将缴费款项直接缴入国库账户,再根据银行回执单和第一联到省水利厅水保处换取正式发票(第四联)。

联系人及电话:

省水利厅水保处联系人:梁建荣

联系电话:0871-63619744(传真)

邮箱:ynssbc@163.com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