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云南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材料报送要求的通知
来源:监督处       发布时间:2018-11-22 15:5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安监函〔2017〕1088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水安监〔2017〕43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现将云南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材料报送要求如下,请各州(市)水利(水务)局及时将本通知要求转达给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一、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和自评报告(附件1)。

二、申请材料应按照《云南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暂行办法》(云水安监〔2014〕22号)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审核报送。

三、自评报告应全面、概括地反映标准化自主评定的前期准备、自评过程和结果等内容,用语规范、表述简洁,并单独成册,自评报告中应适当提供建设和自评过程中的图片资料。不同申报单位之间,自评报告不得存在大面积雷同,否则两者均不予通过。

四、支撑性材料应按支撑性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供,排列顺序同清单顺序,单独成册,内容较多的可分多册装订。

五、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一份,承诺本单位具备《云南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暂行办法》(云水安监〔2014〕22号)第十二条规定的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承诺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中所提交的各类材料(文件、资料、证照等)均真实、有效、合法,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送程序:电子版申请材料通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http://211.149.180.236:8112/ynsajc/bzh/)报送,存储容量不超过20M(图片资料压缩在1-300K),纸质版材料一份直接报送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A4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应保持一致。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徐天虎

联系电话:0871-65177922

联系地址:昆明市沣源路1号清水佳湖雅居小区(东门)11栋203室

附件: 1.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表及自评报告(格式) 2.支撑性材料清单 3.承诺书


云南省水利厅

2018年11月14日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