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农村水利水电处(乡村振兴办)       发布时间:2020-04-10 15:5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之年,如期高质量打赢我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责任重大、时间紧迫。要牢固树立打硬战、兑现军令状,拼命干、年底交总账思想,凝心聚力、尽锐出战,集中力量苦战90天,迅速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六个专项行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效得以巩固,确保高质量打赢全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发出了决战号令,对我们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我们一鼓作气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了强大动力,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水利系统必须从认识上再深化,思想上再提高,行动上再落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农村饮水安全,把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作为水利工作的头等大事全力组织实施,作为必须完成的底线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二、狠抓六个专项行动

(一)问题整改排查专项行动。全省水利系统要深刻汲取宣威市海岱镇旧屋村民小组农村饮水工程问题的教训,举一反三,扛实责任。一是对2019年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饮水安全问题组织整改工作回头看,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班子成员要分工协作,遍访存在问题的饮水工程,确保整改到位,经得起各级各部门的检验。二是聚焦当前抗旱保供水、饮水安全有保障,继续深入排查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并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确保2020520前完成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建立完善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二)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按照《云南省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对标对表,攻坚克难,稳步提升水质合格率。着力与生态环境部门共享饮用水水源信息,配合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分;着力在供水工程建设或改造中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并培训管理人员正确使用和维护净化消毒设备;着力发挥县级区域水质检测中心作用,或加强与县级疾控中心合作,加强供水工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检测工作;着力教育引导水窖供水人口按照水窖饮用水卫生管理规定使用水窖水。

(三)供水工程管护维修专项行动。以深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为着力点,指导督促县级水利(水务)局2020430日前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延伸至乡镇人民政府,单村工程延伸至村委会,建立乡镇和村级管水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台账,明确分散供水工程由农户自用自管,确保每一处农村供水工程都有人管。

(四)水费收缴专项行动。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云水农〔201927号)明确的主要目标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水费收缴工作。2020430前对所有集中供水工程全面定价;2020630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取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底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且水费收取率达到95%以上。

(五)服务承诺专项行动。各州(市)督促指导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在2020530日前向社会承诺履行行业监管职能职责,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投诉和社会举报等工作,并指导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包括村集体、用水户协会等)向用水户承诺按量保质供水、管网维修服务及时限、水费收缴与使用公示等内容。

(六)抗旱应急拉水送水专项行动。针对当前干旱缺水和农村供水工程季节性缺水情况,州(市)水利(水务)局要指导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拉水送水行动,确保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415日前将2020年以来已实施的拉水送水情况(附件1)及拉水送水预测情况(附件2)以县为单位汇总报省水利厅,420日前将县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汇总报省水利厅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州(市)、县(市、区)水利(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有决战到底、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和信心,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六个专项行动落实。要根据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实抓细。

(二)倒排工期,狠抓落实。各州(市)、县(市、区)要紧紧围绕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上半年都要完成要求,细化推进六个专项行动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做到每周有安排,每日有进展,千方百计狠抓落实。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省水利厅将把六个专项行动作为全省强监管首要工作,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各州(市)要强化对辖区内县(市、区)六个专项行动实施进展和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效监督检查,及时指导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四)严肃纪律,追责问责。六个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省水利厅将视情况通过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追责问责,问题严重的将提请州(市)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五)提高效率,按周调度。为进一步推动六个专项行动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省水利厅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周调度制度,自2020415日起,每周三12:00前由州(市)汇总上报六个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2020年以来拉水送水调查汇总表

      2.2020年拉水送水分析预测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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