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李国英部长署名文章 强调不断集聚奋进力量 奋力推动新阶段云南水利高质量发展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02 17:58       浏览次数: 【字体:

8月2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李国英部长在《人民论坛》发表的署名文章《集聚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奋进力量》,研究省水利厅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李国英部长的署名文章强调,以党组带动扎实学党史,对表对标深入悟思想,践行宗旨为民办实事,系统规划奋力开新局,对全国水利系统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集聚奋进力量,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水利部党组始终胸怀“两个大局”,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政治生活的大事,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引导部属系统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做法和决心,为云南水利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和榜样。我们一定要按照水利部党组和李国英部长的决策部署,结合云南实际,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集聚奋进力量,奋力推动新阶段云南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是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完善水利防灾减灾体系,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水旱灾害防御职责扛在肩上,以责任落实为“纲”,把“防”的工作贯穿始终,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强化措施化解洪水风险,坚决压实扛牢责任,切实履行防汛救灾职责,突出重点确保防汛安全,全面提高指挥决策和应急处突能力,采取有力有序有效措施,全力推动水利减灾救灾工作,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夯实民生水利基础。省人民政府出台《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为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基础。指导16个州(市)向农村用水户发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的倡议书。牵头编制完成《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饮水安全3年专项行动方案》,着力解决因旱应急送水问题,努力提升水窖供水人口和水窖辅助供水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深入落实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继续开展“六个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是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重点落实好河湖长制,系统做好水生态保护工作。推动各级河(湖)长切实加强对河湖治理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全省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转变,重点针对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有力推进“湖泊革命”,积极协调督促破解环湖布局、环湖建设、环湖开发的困局。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水资源双控要求,严格实施管控措施;强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推动建立流域、区域水量统一调度机制,有序保障六大水系干流、主要支流、重要湖泊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四是要主动融入国家水网,大力实施“兴水润滇”工程,不断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格局。紧紧围绕“向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全面迈进”的战略目标,主动融入国家水网,以水利高质量发展支撑“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发展布局,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格局,大力实施“兴水润滇”工程,加快构建以滇中引水为骨干、以大中小型水源工程为支撑、以大中型水电站综合利用及水系连通工程为补充、以重大农业节水工程为先导的供水安全保障网,初步构建“河湖连通、西水东调、多源互补、区域互济”的立体性、综合型、多功能的云南现代化水网体系。着力消除区域性、大面积干旱,提升全省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逐步构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与人口土地经济相均衡的水安全保障新格局。

五是要深入推进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水利工程产权明晰。深化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各类水利工程产权归属,核算工程资产价值,盘活资产存量,使资源变成资产,资产形成资本,提高水利工程融资能力。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后续工作,对确权水利资产进行评估,核查水源工程的现状供水规模、供水价格、收费情况及运营管理现状,全力以赴盘活全省水利存量资产。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方式,探索“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的水利工程集中管理模式,探索推行管养分离,完善政府补贴、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机制。

六是紧紧把握水价核心力量,全面推广农田水利水价改革试点经验,为加快补齐水利建设短板增添动力。要在当前全省129个县(市、区)均在大中型灌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农田水利水价改革试点经验,全省12个大型灌区全部完成供水成本核算、渠首分界点计量设施配套率达100%,全省已累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564万亩的基础上,进一步全力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加快灌区斗口以上供水计量设施建设,逐步实现灌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分界断面实现全面计量,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进一步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通过合理确定并落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充分反映供水成本、资源重要程度,促进节约用水,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推动云南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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