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调度推进全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来源:水旱灾害防御处       发布时间:2021-12-06 17:5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水利部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办普查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普查办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进度,督导全省水利部门按时、按质完成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任务。

12月4日,省水利厅召开了全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调度推进视频会议。会上通报了12月3日召开的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度视频会议情况、全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进展情况,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和丽江市作了发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全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在工作量大、资金筹措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各级水利部门的努力,基本完成了水旱灾害普查工作调查类任务涉及的洪水灾害致灾调查、干旱灾害致灾调查和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数据填报,特别是双柏、建水和盈江等3个国家试点县,已在工作时限内向水利部提交调查成果,取得阶段性成果。

会议指出,全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调查数据存在质检通过率低,质检复核修改工作任务重、核实难度大等问题,2021年底前完成向水利部项目办和省普查办提交数据调查和质检成果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全省各级水利部门高度重视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普查人员和经费保障,在确保年底前完成调查类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下阶段评估与区划的准备工作,保障全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一是全省各级水利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以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风险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克服一切困难,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员、技术力量,确保普查工作各项任务按时完成。二是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严把调查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来源可查、真实准确,让普查数据经得起检验。三是按照“分级部署、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省级统筹、州(市)主攻、县(市、区)落实的工作局面。四是按照“专人负责、专人跟进、专人完成”的原则,选取、督促各级普查技术团队履职尽责,发挥专业技术保障支撑作用,全力做好普查涉及的外业测量和基础资料的收集工作,做好下阶段的评估与区划工作准备。五是加强与同级普查办和财政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落实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6个州(市)及129个县(市、区)水利(水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参加了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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