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召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视频会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1-12-08 16: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决策部署,坚决扛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12月6日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云南省水利厅组织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视频会。省水利厅副厅长訚楠,省河长办副主任、副厅长高嵩,副厅长杨国柱出席会议。

会上,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昆明市、玉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就九大高原湖泊治理问题整改情况作了发言,曲靖市、楚雄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就小水电清理整改和电站生态流量问题整改作了视频发言。訚楠、高嵩、杨国柱对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勇于直面问题,坚持高位推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措施,工作有力有序扎实推进。省河长办、省水利厅认真履行省级牵头单位职责,省级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省河长办、省水利厅作为省级牵头单位的10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难度大,需要省级河长联系部门、省级配合单位进一步加强配合、主动作为,需要各州(市)党委政府切实扛牢主体责任,上下同心,团结协作,稳步深入全面抓好各项问题整改。

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好近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一是整改要做到严字当头;二是整改要做到全面系统;三是整改要做到举一反三;四是整改要做到真改实改;五是整改要从源头研究对标验收销号规则。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过硬的立场、过硬的品质、过硬的能力、过硬的意志抓整改,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来一场“思想革命”“环保革命”“体制机制革命”,坚决、全面、彻底地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林草局等省级配合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省水利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涉九大高原湖泊及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退出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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