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网站自查情况的函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30 11:38       浏览次数: 【字体: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省水利厅定期对厅网站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厅网站有序运行。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网站自查情况函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水利厅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对厅网站进行监测,厅网站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一)“滇水资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均按照指标要求更新。

(二)页面和各栏目均能正常访问,没有错链和断链情况。为了保证各个链接的有效性,对厅网站进行常态化监测,链接均能正常访问,各个页面没有错误和断链情况。

(三)省水利厅网站名称为“云南省水利厅”,域名为wcb.yn.gov.cn,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

(四)省水利厅网站已在指定位置更新中国政府网“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入口、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入口及小程序二维码、“国务院@你”中国政府网互动、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云南省“互联网+督查”、省政府门户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曝光台”入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转发“云南省‘互联网+督查’线索专题征集公告”信息,“政府网站找错”“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曝光台”平台没有收到关于省水利厅留言。及时转发中国政府网等重要信息。

(五)安全防范工作到位。厅网站网络安全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并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保要求进行防护。对网站漏洞及时进行修补完善,使网站减少了可能存在的漏洞风险,加强对硬件安全防护设备的升级,不断强化网站的安全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做好网站运维监管。严格厅网站管理检查常态化,每季度组织对厅网站进行抽查检查,每周对厅网站进行扫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整改。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水利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试行)》,确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后再发布。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公开信息不泄密、不泄露个人隐私。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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