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顺利完成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法宣讲工作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时间:2021-11-30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省水利厅制定印发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1年度普法宣讲工作方案,开展以业务处室为主的普法宣讲工作,普法宣讲分四个季度进行,每个季度组织不同处室开展普法宣讲。3月23日首次组织普法宣讲,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国柱作宣讲动员讲话。11月19日第四次宣讲,杨国柱作了全年普法宣讲工作的回顾,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2021年3月第一季度普法宣讲的处室(单位)有建管处、河长处、水资源处,宣讲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贯彻实施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创新九湖保护治理思路 落实美丽河湖建设任务”“把握新形势下地方水利立法、水行政执法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水”。

2021年6月第二季度普法宣讲的处室(单位)有工管局、水保处,宣讲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法促管 以管促效 全面提升云南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2021年8月第三季度普法宣讲的处室(单位)有规计处、监督处、防御处,宣讲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对标、一规划要求强化水利法治建设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洪水风险依法加强洪水灾害防范应对”。

2021年11月第四季度普法宣讲的处室有机关党委(人事处)、厅办公室、资财处、农水处,宣讲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法治化促进管理规范化全面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水平”。

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2021年还先后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专题普法培训,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