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02 18:20       浏览次数:

云水人复函〔2021〕34号

杨泽亮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大理州金沙江鲁地拉提水二期工程纳入“十四五”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第7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新建大理州金沙江鲁地拉提水二期工程可以解决祥云大型灌区及祥云县打造产业经济中心的用水需求,设计年引水量11802万立方米,项目建成后可优化水资源配置,对洱海保护,改善区域供水条件,促进高效农业发展等都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该工程的建设是十分有必要的。

二、省水利厅已将宾川县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置换洱海供水工程、宾川县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鲁地拉提水工程2件项目纳入正在编制的《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并将大理州金沙江鲁地拉提水二期工程纳入2021年“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清单。省水利厅已对宾川县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置换洱海供水工程、宾川县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鲁地拉提水工程2件项目可研进行了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印送了大理州水务局。下一步,省水利厅将积极指导大理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

三、按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初定宾川县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置换洱海供水工程、宾川县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鲁地拉提水工程2件项目由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融资建设,省水利厅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支持和理解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