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7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02 18:30       浏览次数:

云水政复函〔2021〕6号

肖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将临沧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中的千吨万人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和水质净化、消毒设备配套等方面内容纳入省“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第0276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民生福祉,全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经历了“十一五”“十二五”及“十三五”集中建设,已初步建立起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解决了广大农村居民正常年份“有水喝”的问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有了显著提升。

“十四五”期间,云南省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治水矛盾变化的新要求,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与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更加注重局部建设与全面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以找准云南农村饮水薄弱环节入手,以问题为导向,立足于巩固、稳定、提升三个关键点,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方式,围绕水质保障、供水保障、运行管护保障等方面加强农村饮水能力建设,切实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稳定住、不反复,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为改善农村生活水平和群众致富奔小康提供坚实支撑,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社会和谐。

您提出的将临沧市“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中的千吨万人工程、水源工程建设和水质净化、消毒设备配套等方面内容纳入省“十四五”规划的建议,符合全省“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思路。下一步,我们将指导临沧市在前期已经开展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确有必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问需于民、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评价现状,合理确定需求,将临沧市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尽可能纳入省级“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

感谢您对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全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并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