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2021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2-09-02 14:50       浏览次数:

近年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具有水利部门特色的建议、提案办理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2021年,全省“两会”期间,省水利厅共承办交办事项16件,均为人大代表建议,省水利厅有关处室已及时办理回应并与代表联系,代表均对该项工作表示满意;省水利厅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43件、省政协十二届第四次会议提案2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主办、独办、分办共35件,政协提案主办、分办共17件,已全部按时答复完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办理工作的使命担当

建议、提案办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省水利厅从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准确把握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与汇聚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云南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机统一。2021年3月18日,省水利厅及时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分管副厅长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的通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作风上认真负责、行动上求真务实,高效有序的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牵头承办处室、单位按照“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及时明确办理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关注跟踪办理质量和进展,督促推进工作。涉及多个处室的建议、提案,牵头办理处室积极主动商有关处室征询意见,协办处室认真研究并按时限要求答复。如,省政协委员《关于加快推进石屏县小路南龙潭提水工程建议的提案》提案主要内容为:建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石屏县小路南龙潭提水工程,协调玉溪、红河两州(市)尽快签订小路南河分水协议,促使工程早日建成发挥综合效益,缓解日趋严峻的旱情,提高县城供水保障。为保证提案办理质量,省水利厅认真组织研究,明确厅主办单位和密切配合处室,迅速开展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协商玉溪市人民政府提供会办意见,形成初步答复初步意见分别征求提案委员的意见。由于提案委员的意见与省水利厅初步答复意见有分歧,厅分管负责同志及时组织研究,安排有关处室与红河州水利局对接,从多渠道与委员沟通协调,并立即向厅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厅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于2021年5月27日带队到蒙自市与提案委员开展面商,通过积极沟通,与提案委员达成了一致意见,形成了最终答复,提案委员给予了满意评价。

二、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加强完善办理工作流程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厅党组把解决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抓好办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同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是对省水利厅各方面工作的有力促进。对于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弄清来龙去脉,认真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按照省人大、省政协的要求,协商作为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和必经程序。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积极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等积极与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沟通协商,做到办前协商了解实情、办中协商探讨对策、办后协商征询意见,形成双方良性互动、达成共识。充分利用出差、会议等机会,积极创造条件“走出去”征询意见、“请进来”专题面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参与专题调研工作,实现“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的转变,做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贴心人,用诚心、使真力、办实事。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化河(湖)长制开启我省水生态文明建设新征程的建议》,厅河长处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的同志邀请人大代表到省水利厅积极面商讨论,并最终形成满意回复。又如,人大代表《关于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坝塘除险加固所需资金列入省级财政预算的建议》,省水利厅积极与省财政厅进行协商后,具体经办人专程到曲靖市马龙区与建议代表进行面商,并最终达成满意意见。

三、切实加强责任落实,认真做好督办公开工作

省水利厅规范健全了提案登记制度,催办、督办、文稿审核、会签、答复、回执反馈等流程,力求扎扎实实开展办理工作。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办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同时,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跟踪督促力度,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要求,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办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为切实提高办理效率,省水利厅办公室对有关业务处室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分别建立了基础台账,努力做到不漏一件、不误一件、不错一件。各牵头承办处室和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审查办理结果信息,确定是否公开,做好集中公开工作。

四、切实增强长效意识,将办理与水利工作有机结合

省水利厅坚持将建议、提案办理与推动全省水利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议提案办理,及时发现当前水利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听取和吸纳各项合理化建议,推动水利业务工作的发展和突破。特别是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提出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河长制工作、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提案,省水利厅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时推进有关工作有序进行。2021年2月8日,《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填补了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标志着云南省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有法可依。《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定》《云南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方案》《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分别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全面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水利部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三张牌”的决策部署,以水安全风险防控为底线,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以水生态保护作为控制红线,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实施“兴水润滇”工程,加快建设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江河湖泊保护监管体系,着力构建云南水安全保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