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将国水江河(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5-25 09:17       浏览次数:

国水江河(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565839751H)因编制的《内昆铁路昭通站扶贫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分别在2020年12月14日和2021年4月13日未通过云南省水利厅组织的技术审查。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符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在1年内有2个及以上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未通过审查审批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问题情形。

云南中扬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582358634H)因在负责S221屏边至马关县八寨公路屏边县城过境公路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工作中存在监测总结结论与实际不符的问题。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符合“监测总结结论与实际不符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问题情形。

红河东升生态环境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0MA6KR3EC9C)因在负责S221屏边至马关县八寨公路屏边县城过境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中存在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作出验收合格结论的问题。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符合“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作出验收合格结论”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问题情形。

彝良县格闹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云贵桥电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8316342226H)因在开展昭通市云贵桥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中,存在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验收的问题。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符合“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自主验收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问题情形。

浙江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14292724XM)因在负责昭通市云贵桥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中存在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验收的问题。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规定,符合“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作出验收合格结论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问题情形。

云南凯泽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3436957216)因在负责昭通市广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广丰煤矿工程(基建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中存在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通过验收的问题。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符合“不满足验收标准和条件而作出验收合格结论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问题情形。该单位于2021年5月18日提交了书面申辩材料,省水利厅复核后认为申辩理由不成立,对申辩材料不予采纳。

云南鲁布革顾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571882955)因在负责昭通市广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广丰煤矿工程(基建期)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工作中存在监测总结结论与实际不符的问题。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符合“监测总结结论与实际不符的”应当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的问题情形。该单位于2021年5月18日提交了书面申辩材料,省水利厅复核后认为申辩理由不成立,对申辩材料不予采纳。

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0〕306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将以上7家单位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通过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期限为1年。

以上单位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或云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