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暂行办法》(云水安监〔2014〕2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水安监〔2017〕43号),云南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第十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评审成绩真实有效、程序合规。现将拟认定为第十批云南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的名单给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1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水利厅监督处反映,联系人:巴骏,电话:0871—63602400。
拟认定为第十批云南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的名单如下:
一、项目法人单位(7家)
(一)初次评审(6家)
1. 开远市泸江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2. 耿马团结水库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3. 大姚县桂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4.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拉多阁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5. 绿春县路俄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6.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小勐连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延期复审(1家)
1. 彝良县松林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施工企业(3家)
(一)初次评审(1家)
1. 云南振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延期复审(2家)
1. 云南建投第二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 云南致诚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三、运行管理单位(1家)
(一)延期复审(1家)
1.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