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召开2020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1-04 14:15       浏览次数:

2020年12月2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昆明举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刘刚就云南省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向新闻媒体作了通报,并与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高嵩就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2020年,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作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最美丽省份的重要抓手,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五个坚持”和“四个彻底转变”的治湖新思路,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标,全面落实省、州(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工作责任体系,真抓实干,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有序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11月,全省200个重要河湖库渠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9.5%,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优良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从“十二五”末的66.0%提升至2020年的83%,珠江、长江和西南诸河流域优良水体比例分别达到68.7%、77.8%和91.7%。2020年1—11月,按全湖平均值评价,抚仙湖、泸沽湖保持Ⅰ类水质;洱海、阳宗海水质为Ⅲ类,程海水质稳定保持Ⅳ类(pH值、氟化物除外),实现了水质保护稳中向好的目标;滇池草海水质达到Ⅳ类,滇池外海、星云湖、异龙湖水质达到Ⅴ类,杞麓湖水质虽为劣Ⅴ类,但国考湖心断面完成目标任务,湖体富营养化水平有所好转。

2020年重点开展了5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压实河(湖)长制责任,实现上下齐抓共管。二是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察巡护。三是打好九大高原湖泊攻坚战,推进流域系统治理。四是推进云南清水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五是推进全省美丽河湖建设,打造群众身边“幸福河”。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省河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革命性举措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二是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做到“四个彻底转变”。三是坚持依法治湖、铁腕治污。四是加大河(湖)长制考核问责力度,压实工作责任,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