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资财处       发布时间:2021-09-03 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3月11日至4月30日,省审计厅审计组对省水利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向省水利厅送达了《云南省水利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报告》(云审报〔2021〕44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和《云南省水利厅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决定》(云审决〔2021〕26号,以下简称《审计决定》)。省水利厅高度重视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及时主持召开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各责任单位积极开展整改,截至2021年8月31日,本次审计发现的全部问题已整改到位。现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涉及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1.未及时清理预付账款,导致少计业务活动费用745155元。”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

针对该问题,省水利厅在2021年5月记账—1、记账—2号凭证中核销预付账款,将745155元全部计入业务活动费用核算。

为做好以后预付账款核销工作,省水利厅一是加强后续预算项目管理,特别是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评审审核把关,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做好财务核算工作。

二、关于“2.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本级和红河分局未及时上缴结转结余资金2411777.44元。”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

(一)省水文水资源局按照省审计厅要求,及时到省审计厅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于2021年6月30日将应上缴财政的结转结余资金1,343,205.86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上缴财政,并于7月2日到省审计厅开具了《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

(二)红河分局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及时到红河州审计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于2021年7月2日将应上缴财政的结转结余资金1,068,571.58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上缴财政,并于7月5日到红河州审计局开具了《云南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

省水文水资源局本级和红河分局合计上缴结转结余资金2,411,777.44元,全面完成了审计整改要求。

三、关于“3.未建立部门项目库管理制度。”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20〕50号),省水利厅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省水利厅项目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有关处室(单位)的意见,经省水利厅2021年第32次党组(扩大)会议通过,于2021年8月30日正式出台《云南省水利厅项目库管理办法》(云水资财〔2021〕29号)。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严格按照该办法组织实施。

四、关于“4.漏记无形资产。”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

省水利厅在7月记账—27、28、29、30、31、32号凭证中将7项无形资产共计24604582.35元软件无形资产入账,完成整改。

五、关于“5.‘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未按有关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整改情况

已整改完成。

省水利厅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共计148条,已于2020年底在厅网站公示。现按整改要求由政法处牵头组织有关处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补录了59条信息,其余89条信息因抽查对象不是企业(如:工程建设管理局、学校、自然资源局等),未在公示系统名录库中,无法录入(经咨询省市场监管局,该公示系统适用于企业,非企业的检查结果无需录入),将继续在厅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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