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1〕107号)要求,根据各地的申报情况,云南省水利厅及时组织开展节水型灌区复核评估工作,现将拟认定通过2021年度省级复核评估的节水型灌区名单给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水利厅农水处反映。
拟认定通过2021年度省级复核评估的节水型灌区名单如下:
楚雄州蜻蛉河大型灌区
楚雄州元谋大型灌区
大理州宾川大型灌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荐芳 63631303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