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工管局       发布时间:2021-05-31 15:26       浏览次数: 【字体:

云水工管〔2021〕4号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云南省2021年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云南省水利厅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2021年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围绕开好局、起好步,强化底线思维、忧患意识、问题导向,狠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的落实落地,加快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运行管理长效机制,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

(一)做好安全鉴定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1517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任务,及时完成到期水库的安全鉴定工作,推进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开展鉴定成果核查工作。积极配合水利部做好大中小型水库安全鉴定成果核查,适时组织小型水库安全鉴定成果省级保障安全鉴定成果抽查,各州(市)要认真组织核查工作,确保鉴定规范有序、成果质量可靠。

(三)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制定2021年水库降等报废工作计划,严格把关,针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少、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水库,经过充分论证后实施降等报废,建立健全合理退出机制,并同步解决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问题。

(四)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处理好存量项目与增量项目的关系,切实把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完成已实施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遗留问题的处理;二是按照轻重缓急,编制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年度计划,优先对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库抓紧实施除险加固;三是认真组织编制“十四五”期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水库除险加固纳入各级“十四五”规划,以及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考核体系;四是全面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过程监管,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各重点环节监管。

(五)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按照年度计划完成2021年度雨水情测报设施和安全监测设施的建设任务。

二、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监管

(一)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逐库更新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加大线上线下培训力度,实现责任人及其培训全覆盖;督促落实地方政府防汛行政责任、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责任和管理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二)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要求。把“四预”作为水库安全度汛的关键抓手,细化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完善汛情、险情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做好雨水情观测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防汛调度命令,进一步优化防汛抢险、安全管理等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加强信息调度和统计上报,并根据险情或事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三)突出抓好病险水库安全度汛管理。汛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逐库制定落实病险水库应急处置方案和限制运用措施,逐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继续抓好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组织完成36座小型水库专项检查和60座近三年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查。督促各地针对检查发现问题逐个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账销号。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措施,举一反三,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强化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加强日常巡查和维修养护,及早消除各类工程隐患,确保工程运行安全。

四、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

(一)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和巡查人员补助标准。制定印发《云南省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巡查管护人员补助标准(试行)》,作为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和经费测算的依据及财政核定补助经费的参考依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经费,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

(二)根据水利部印发《创新小型水库管护机制的意见》,对分散管理的小水库,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加快实施进度,2021年底前完成40%,2022年底前全面推开。

(三)积极培育管护市场,鼓励发展专业化管护企业,不断提高小型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经营,用经营收益承担部分管护费用。

五、扎实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

(一)加快推进《云南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研究课题成果转化,制定云南省“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指导意见。

(二)发挥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激励作用,继续开展小型水库管护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推进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

(三)认真组织水库管理单位申报国家级水管单位的考核验收;配合做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申报和评选等工作,树立全省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先进典型。

(四)继续加强水利工程反恐工作,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完善反恐应急预案和大坝安全应急预案,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加快完善水库基础信息数据

(一)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水库大坝注册登记有关数据复核填报和查缺补漏等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依托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系统融合、信息共享,大力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水平。

七、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一)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核实小型水库工程划界情况。

(二)督促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对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权属管理,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危害工程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发挥。

八、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运管队伍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认真落实运管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管队伍党员干部的政治修养、政治觉悟、思想认识和道德品质。

(二)加大人才培训力度。适时组织全省水库处(所)长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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