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专题研究部署全省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工作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2-12-02 17:5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决策部署,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12月1日,云南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朝碧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訚楠主持会议,副厅长杨国柱出席会议,厅机关有关处室等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水利(水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工管局通报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运行管护工作进展情况,并就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进行了工作安排,保山市隆阳区、玉溪市易门县、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和省设计院、润晶公司作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库安全工作,2020年起,国务院两次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两次发文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管护机制,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加之云南省小型水库基础差、底子薄、安全隐患大,迫切需要转变思想观念,推广典型经验,推动专业化管理。

会议指出,一要强化担当,改革后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只能加强、不能减弱。二要拓宽视野,选择技术强、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承担小型水库管护工作。三要统筹推进,2023年底前,除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3个小型水库较少的州外,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州3个州(市)要启动2个以上县(市、区),其余10个州(市)要启动1个以上县(市、区),开展物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剩余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县(市、区)政府牵头成立工作专班,为推进专业化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要将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运行管护。三是要严格对管护企业考核,强化奖惩,将改革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范畴。四是要充分运用各种信息手段,加强专业化管理改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会议强调,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抓好会议精神落实。二要不折不扣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大坝安全鉴定、监测设施建设、水闸安全鉴定及工程划定等工作,确保年底前投资完成90%以上。三要切实加快2021年省级一般债资金支付进度,确保2022年12月25日前100%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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