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等事项检查结果的通告
来源:建管处       发布时间:2022-10-10 17: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2〕1号)要求,省水利厅按照《云南省水利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程序规定》(云水政法〔2017〕10号)规定的抽查主体、对象和抽查比例,通过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了对2022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对象为:临沧市耿马大型灌区。

二、执法人员

徐加强 省水利厅建管处

(执法证号:25000018271)

樊 兵 省水利厅办公室

(执法证号:25000018293)

范勤波 省水保总站

(执法证号:25000018109)

三、检查时间

2022年9月20日至30日。

四、检查结果

临沧市耿马大型灌区项目法人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电子化交易,招标程序规范,招标公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等事项满足要求,异议、投诉渠道畅通,行政监督部门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总体来看,招标工作整体组织有序,公开公正,招投标相关规定落实较好,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抓紧限期进行整改(详见附件1)。

临沧市耿马大型灌区相关技术人员对强制性条文基本掌握,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评估、验收等环节基本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基本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工程中采用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导则、指南、等内容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总体来看,项目对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较好,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抓紧进行整改(详见附件2)。

附件:

1.云南省水利厅2022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情况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2.云南省水利厅2022年度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10月10日

 

相关附件:

1.云南省水利厅2022年度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情况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2.云南省水利厅2022年度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随机抽查结果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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