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水节约〔2021〕379号)和《珠江流域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珠水节水函〔2022〕473号)要求,云南省水利厅对申报2022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县开展了技术评估和现场验收。现将拟认定为第六批云南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的名单予以公示:
保山市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
红河州红河县、绿春县
文山州砚山县、马关县、富宁县
普洱市墨江县、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
大理州弥渡县、永平县
丽江市永胜县
临沧市云县、镇康县、双江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2日至16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云南省水利厅(全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反映,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欧阳春媚 电话:0871-63602384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华山南路78号 邮编:6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