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云南水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2-05-27 17:52       浏览次数: 【字体:

云水监督〔2022〕17号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省滇中引水建管局,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工作,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办监督〔2022〕159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云安办函〔2022〕32号)要求,结合云南水利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云南水利“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水利部和省安委办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任务,通过开展学习教育、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月深入开展,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

三、活动内容

(一)精心组织启动仪式

省水利厅将组织现场启动仪式,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各地要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通过举办主旨演讲、组织安全学习、公开安全承诺、发出安全倡议、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典型事故案例等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基层党支部专题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贯,做到学用结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和各项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专题谈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通过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地见效。

(三)组织开展“一把手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活动。请厅直单位和各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紧扣如何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202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谈心得体会(见附件1),形成3000字左右署名文章,6月20日前报厅监督处。

(四)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

组织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见附件2),通过登录水利监督网或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网,点击“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活动专栏,或扫描活动二维码在线注册并答题。

(五)组织参加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

请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组织,厅直属有关单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加,不少于15个单位(每州、市推荐不少于1个)参加,参加成果评选展示活动(见附件3)。

(六)组织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

组织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参赛方式为使用手机登录微信,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关注公众号(见附件4),登录小程序,完成授权和信息注册后,参与答题竞赛活动,省级对州(市)、厅机关各处室参赛情况将进行通报。

(七)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万里行之水利行”活动

2022年6月—12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畅通监督渠道,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展。结合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围绕水利工程建设与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各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在主流媒体上曝光1个典型案例,并向厅监督处报送。发挥12314监督举报平台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水利行业职工举报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问题线索认真核实查处。

(八)组织参加“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云南省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云安办函〔2022〕32号)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省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云南行”活动,宣传推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的经验做法,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巡查、明察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专题片。积极参加省安委办组织开展的“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查找身边的隐患”“我是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积极谋划、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确保人员和经费保障到位,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下创新宣教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网站的平台作用,全方位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拓展宣传教育渠道,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的社会宣传教育格局。中国水利报社推出了2022年安全生产系列宣教产品(见附件5),各单位可以在开展宣教活动时选用,通过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在全行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效果。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2022年5月30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并反馈厅监督处(见附件6);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7)至厅监督处。

联系人及电话:介一博0871-63610862

电子邮箱:shuili3610561@sina.com

附件:1.“一把手”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活动方案

   2.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方案

   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

   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

   5.中国水利报社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的函

   6.“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7.“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2年5月27日

 

相关附件:1.“一把手”谈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活动方案

2.安全生产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方案

3.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应急演练成果评选展示活动方案

4.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方案

5.中国水利报社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品征订工作的函

6.“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7.“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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