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时间:2023-02-14 14: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2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云南法治水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全省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千亿元,水利投融资改革成效和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成果居全国第一,“湖泊革命”攻坚战取得突破、民生水利惠民实效明显、水利体制机制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一)全面加快法治水利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进行深入学习,厅党组书记带头谈个人学习体会、作学习小结,厅党组成员及部分处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流发言。

二是高位推动全面依法治省、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在水利系统落地见效。厅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布置法治建设工作,将水利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2年省水利厅党组和水利工作要点,并专门制定印发年度水利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云南省水利厅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19项工作任务清单、责任处室及保障措施。

三是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将人事任免、项目资金安排、行政许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事项提交厅长办公会、厅党组会集体决策,厅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压实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制定印发《云南省水利厅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完成厅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及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认真组织自查自评,编制完成省水利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分别报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并在省水利厅网站上公示。

(二)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召开全省水利系统视频专题会议,推动水利“放管服”改革,优化水利营商环境。制定实施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和任务清单,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二是精减涉水行政许可审批。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压减为14项,审批时限压缩率达75%,审批环节减少纸质材料率及“最多跑一次”事项率实现100%。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项目,免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的认定,在自贸试验区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三是有效提升水利政务服务质量。原有7项行政许可事项已上线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经测试可申请、可跟踪、可办结、可评价。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做好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监督,按时限处理完成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分办的9个投诉件。

五是助力磨憨国际口岸城市改革机制建设。完成6项省级水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管委会实施并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三)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水利立法

一是《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已报送省人民政府,并积极配合开展草案审查。

二是持续推进《云南省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立法前期工作,完成《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修订调研。积极协同开展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修订。

(四)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合法性审核、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全面清理以省水利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

二是完成2件重大行政决策、25件报省人民政府文件、3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90余件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确保重大水利政策文件及合同管理程序规范、决策合法。

三是组建了省水利厅公职律师队伍,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助力法治水利建设。

(五)扎实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完成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地下水管理条例》等专题宣传活动,持续提高全社会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

二是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在你身边”等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宪法至上、依法行政意识。

(六)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执法。组织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发现问题线索143条,结案率100%;组织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查处非法采砂行为415起,没收非法砂石量6.23万吨;组织开展珠江流域片5省(区)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全面完成水利部反馈的2021年度监督检查、河湖“清四乱”进驻式暗访检查中发现的54个问题整改。

二是狠抓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水利部《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分工方案,进一步夯实任务、压实责任、完善机制。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省水利厅持行政执法证人员达298人。不断加强对全省水行政执法案件督办力度,持续刊载典型案例,推进执法能力提升。组织完成水利系统法治示范单位创建。

三是创新推进“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模式。省河长办会同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全省已建立五级河湖警长体系,共设河(湖)总、分、区、段、片警长1683名,实现常态化开展巡河护河。

四是联合印发《云南人民检察院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指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兼任省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七)建立健全行政救济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一是组织全省水利系统着力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水事纠纷排查化解。2022年,全省未发生因水事矛盾纠纷引发的聚集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

三是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

(八)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厅网站、“云南水利”微信公众号、“水润彩云南”抖音平台等媒介,推进新媒体与传统的纸质、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互补,构建多元传播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52条,全年共接到1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公众咨询,均在法定时限给予答复。

二是制定省水利厅重要政策解读制度,在厅网站开设“政府文件”和“政策解读专栏”,实时发布省水利厅重要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云南省水利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一体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法治建设,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水利立法。全力推动《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修订出台,推进《云南省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等重点水利立法工作。重点开展长江保护法、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水法规实施情况调研评估。

(二)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管理。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和“一部手机办事通”,增强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工作。

(三)严格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云南省水利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云南省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云南省水利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专兼职律师法律咨询把关作用。

(四)全方位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学习宣传活动。“以案释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平台刊载普法案例,持续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培训力度。

(五)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组织开展水行政综合执法专题调研,积极研究水行政综合执法对策措施,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和队伍管理。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工作平台,不断拓展与长江委、珠江委、云南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执法联动。积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研究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执法制度,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六)有效防范化解涉水矛盾纠纷。坚持在重大节假日和两会等敏感时段,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加强纠纷预警预报,对重点区域纠纷动态情况做到实时跟踪处置,维护和谐水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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