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举行《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公告(第1号)
来源:河长(湖长)制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3-10-17 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加强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与管理,规范入湖河道管控、治理、修复等活动,维护河湖健康,实现依法治湖、科学治湖、系统治湖、责任治湖,省水利厅研究起草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汇集民意、集中民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召开《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10月下旬在云南省水利厅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6—20人,其中:

1.利害关系人代表8—10人,包括九大高原湖泊河道周边企业单位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代表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由年满18周岁在云南省内居住的农村村民、法人(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其他组织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由年满18周岁在云南省内居住或工作的公民向省水利厅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3.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3人,熟悉湖泊保护治理的专家2—3人,法律工作者代表2—3人。由省水利厅直接邀请或者由省水利厅委托有关组织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或者由省水利厅邀请参加。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报名信函寄至云南省水利厅河长处(地址: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水利厅河长处,邮编:650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1—63640729;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ynshzb@163.com。

五、参会通知

云南省水利厅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后,将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参会,并按规定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在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该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871—63640729

特此公告

 

附件: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云南省水利厅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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