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来源:资财处       发布时间:2024-04-16 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28号),4月12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主持召开《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视频会议。

会议指出,《规定》的出台,是云南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为云南省各级内部审计机构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规定》共8章47条,从总则、机构人员、职责权限、审计程序、结果运用、指导监督、责任追究、附则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形式加强学习,深刻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抓好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是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要建立健全内审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内部审计制度。三是要认真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要围绕水利重点任务,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内审工作;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不违反有关规定;要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加强与审计机关协同配合,积极支持配合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指导和监督。

厅资财处、省水文局、省设计院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省水文局及各水文分局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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