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到昆明市、大理州对欠缴水资源费催缴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来源:水资源处       发布时间:2024-01-19 17: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做好有关专项审计整改工作,1月16日至18日,省水利厅派水资源处有关人员到昆明市、大理州对欠缴水资源费催缴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督导组先后到昆明市盘龙区水务局、大理州祥云县水务局和大理市某水务公司开展现场督导,与应缴未缴水资源费的4家单位进行座谈,宣讲水资源费征收政策,并提出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水资源费征缴工作,充分认识水资源费征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共同做好水资源费征缴工作。二要依法依规,应缴尽缴。水利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流程规范催缴水资源费,确保水资源费应缴尽缴。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缴纳水资源费。三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昆明市、大理州水务局要以此次审计整改和省级督导为契机,对本州、市水资源费欠缴情况进行排查整改,督促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完善管理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立行立改,逐一整改销号,全面有序推进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下一步,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情况的监督指导,严格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全力提升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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