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四个安全,我们在行动
来源:建安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6 14: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推动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做好年度新增国债资金的监督管理,3月7日至21日,省水利厅组织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稽察工作,两个稽察工作组分别对石屏灌区工程、江城县热水河水库工程、勐海县勐阿水库工程、镇康县帮东河水库工程、洱源县土官村水库工程、曲靖市黑滩河水库工程6件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稽察。

现场稽察前省建安中心组织召开稽察工作动员培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4年度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组织稽察专家学习《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指导手册(2023年版)》《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常见问题清单(2023年版)》,强调稽察组重点关注国债资金使用与管理、安全度汛等工作情况,对稽察工作廉洁自律、安全等一一提出各项工作要求,组织稽察专家签订《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稽察人员廉洁从业自律承诺书》等。

现场稽察期间稽察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工程现场,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及与有关人员座谈等方式开展现场稽察工作,项目稽察结束后,稽察组向州(市)水务(水利)局、县(市、区)水务(水利)局及项目参建各方反馈稽察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

现场稽察结束后,稽察工作组向省水利厅监督处、建管处反馈项目稽察成果。通过稽察,进一步促进我省水利建设项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建设项目生产安全、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下一步,各部门将按照相关要求督促落实稽察项目整改工作,确保稽察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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