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时间:2024-01-31 10:4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水利厅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多措并举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地方立法、扎实推进跨部门、跨地区执法联动、执法协作,有力维护河湖水域岸线、水工程安全,为云南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全省完成水利投资居全国前列,城乡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九大高原湖泊及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水利体制机制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一)法治水利建设扎实推进。狠抓“关键少数”法治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内容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年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6次。印发省水利厅2023年水利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法治在水利改革发展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坚持组织开展厅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压实普法依法治理第一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省水利厅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二)水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市场主体,抓市场主体必须抓营商环境”的理念,培育壮大水利市场主体,水利项目就业14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就业11万人,在全国同行业位居前列。二是落实《云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完成水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释放市场活力。全面推进开发区和滇中新区行使省级水行政审批权力赋权委托,编制公布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高效办理21项省营商投诉件,均获投诉人满意。

(三)重点领域水利立法亮点纷呈。一是《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积极推动完成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修订,牵头起草的《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取得重要进展,“9(一湖一条例)+1(入湖河道条例)”法律保障体系加速构建。二是指导6个州(市)先后颁布水资源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采砂管理等8件涉水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成为云南全面贯彻落实流域水生态保护、依法维护河湖安全的生动实践,为云南碧水蓝天再添坚实的绿色防线。

(四)依法依规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一是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组织完成2件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二是对8件重大行政决策、8件报省人民政府重要文件及80余件合同文本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核。三是全面清理认定现行有效的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新制定公布水电工程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细则、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意见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四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在处理涉法问题、建立相关制度及开展重大决策时,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

(五)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开展全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排查河湖管理、水资源、水土保持、水文等领域问题线索340件,立案查处各类案件120件。二是省河长办通过暗访视频督办21个问题,联合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河道采砂大要案件4起,已侦查终结1起,正在有序侦办3起。三是会同省公安厅积极组织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共侦办河道非法采砂刑事案件22起。四是主动推进建立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联合长江委、珠江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云南省矿产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全省共建立刑事司法衔接、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等四项机制119个,跨区域联合执法26次,跨部门联合执法300次。

(六)多措并举有效化解涉水矛盾争议。一是全年全省未发生因水事矛盾纠纷引发的聚集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三是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

(七)水利普法扎实有效。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印发《云南省水利厅2023年度普法及水利政策宣讲工作方案》《云南省水利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组织业务处室开展水利专门法和政策制度视频宣讲,全省水利系统累计900余人次参加水利普法培训。二是扎实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安全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以案释法,加大涉水法治典型案例发布力度,运用厅网站、“云南水利”微信公众号、“水润彩云南”抖音平台等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64例。三是省水利厅推荐的《红土高原的绿色蝶变》在省委政法委主办的2022年度云南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选中,获电视类二等奖。

(八)水利政务公开持续深化。一是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聚焦河(湖)长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公共资源配置、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民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等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88条。二是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省水利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着力推进立法、执法、普法、政务服务“四个重点”工作。

(一)协调推进湖泊河道保护管理立法工作。加快推进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进程。

(二)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强与长江委、珠江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的执法联动,持续组织开展取水许可监管、水土保持、河湖管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切实提升河湖保护治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法治化水平。

(三)切实加强水利普法工作。进一步压实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业务工作的普法、执法责任,充分利用融媒体优势,强化以案释法,加大涉水法治典型案例发布力度,推动水利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人心。

(四)务实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按照能放尽放、分类赋权、适用实用、能接尽接原则,完成赋予各开发区和滇中新区水利行政许可省级权力的任务。制定公布云南省水利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规范,切实优化云南水利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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