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瑞丽市召开瑞丽市2024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来源:德宏州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2-08 14:26       浏览次数: 【字体:

2月6日上午,德宏州瑞丽市召开瑞丽市2024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瑞丽市相关负责人、市级河(湖)长及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2023年中央、省、州总河(湖)长制会议精神,市河(湖)长办汇报了瑞丽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重点、工作思路,部分河(湖)长进行了述职。

会议充分肯定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成绩,对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提出新的期望。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要求。治河先治水,治水先治污。保护水环境,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各级河(湖)长、联系部门要全力以赴治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齐头并进。二是要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江河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级河(湖)长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巡河制度要求,市级河(湖)长每年至少巡河4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镇级河长每年至少巡河12次(每月不少于1次),对标水质目标,严格落实河(湖)长巡河发现问题的闭环整改。三是要发挥河(湖)长制制度优势,以“党建+河(湖)长制”为平台,运用好“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等机制,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与各部门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巧借东风、顺势而为”,以其他部门力量助推河湖“长治”。四是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用好“一河两湖”典型引领,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美河湖建设等专项行动,坚决落实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努力打造美丽瑞丽,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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