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召开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第一次市级联席会议
来源:临沧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10:38       浏览次数: 【字体:

3月28日,临沧市召开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第一次市级联席会议,全面总结全市河(湖)长制和河湖保护治理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河(湖)长制落实落深落细。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主持会议。

会上,小湾水电厂介绍了小湾水库(临沧库区)河(湖)长制工作相关情况,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省级对临沧市2023年度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结果、扣分事项及相关整改要求,凤庆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其间,实地调研了小湾水电厂运行管理情况,并开展了小湾水库(临沧库区)巡湖。

会议指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河(湖)长制,深化河(湖)长履职尽责,管护责任上肩、规矩制度上线、措施手段上新、专项行动上劲、美丽河湖上榜,绿美河湖列入全省标杆典型对象4个、美丽河湖建设两次获得省级奖补。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河(湖)长制责任考核处于全省优秀行列,临沧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为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会议强调,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对照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对照幸福河湖建设目标任务,市、县(区)河(湖)长责任联系部门履职尽责有差距、河湖精细化管理有偏差、河湖“四乱”问题时有发生、河湖污染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基层河湖管护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考核“指挥棒”作用还需加强。对这些短板弱项,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发展,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一是抓高位推动。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要点,高质量筹备市级总河长会议,加强对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河(湖)长有名有实、履职尽责。二是抓制度建设。完善河(湖)长工作交接制度、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河(湖)长制责任递补机制,确保责任不脱节、任务不断档。三是抓协调联动。深化“河长湖长+河湖警长”“河长湖长+检察长”“党建+河(湖)长”“河(湖)长+校长”等工作机制,发挥市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四是抓专项行动。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以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河长清河”等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内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五是抓调度督办。督办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问题整改,做好工作闭环管理。对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市河(湖)长制责任联系部门服务市级河(湖)长工作情况实行月统计和季度通报。六是抓基础工作。巩固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加快推进河湖健康评价,滚动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修编河(湖)长制工作手册及河湖巡查手册。七是抓典型选树。抓好2023年度省级美丽河湖重点申报对象现场复核,严格执行《临沧市2023年度省级美丽河湖奖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绿美河湖建设,争取列入2023年度省级绿美河湖标杆典型对象4个以上。八是抓考核评价。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考核制度,督促抓好2023年度省对市河(湖)长制责任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统筹组织好2024年度河(湖)长制责任考核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凤庆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小湾水电厂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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