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3-24 10:27       浏览次数: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3〕15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 (云政办发〔2013〕136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在云南省水利厅网站公开发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部和云南省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利民便民为原则,努力打造阳光水利,通过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云南水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我厅坚持把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健全机构,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广泛宣传,多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机构健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责任,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设

我厅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全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厅分管领导负责,厅办公室具体实施,并确定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研究制定了《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文件。

(三)继续做好网站信息公布工作,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厅积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厅门户网站和厅政府信息公开网即时发布各项项目审批信息,以及相关便民资料等,不断扩大便民信息范围,将省水利厅各项政策及时在互联网络上进行发布,方便群众能够了解到自己需要的政策信息,真正将信息政策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在政府信息形成7日内按要求发布,在政府信息更新7日内按要求更新。2013年以来,已在政务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件;在“云南水利”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5904件,信息发布及访问人次均保持较高水平。

(一)主动公开范围

我们始终坚持以《条例》为指导,对多年来制定的各类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政府公开信息认真进行了梳理。通过梳理,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进一步细化了行政许可项目,并将各行政许可事项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处室。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开展以来,省水利厅的政务公开内容已经划定,分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部分。

在充分吃透《条例》精神,准确把握《条例》内容,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围绕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再次对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进行梳理,充实完善了政策法规、水利概况、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最新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选登、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水利规划、水利规费、领导分工、公众监督和四项制度专栏。对公告、综合管理等信息不断更新,做到了每周有新的信息发布。努力加大信息发布量和提高信息质量。2013年,根据我厅的机构变动情况,重点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多次调整,同时对厅门户网站加大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质量,特别是招投标信息和建设单位信用信息等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信息得到大量增加。

(二)主动公开形式

广泛利用各种途径、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第一,利用省政府政务公开统一公开平台,积极公开机构职能、云南省水资源公报、全省重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省水利厅向社会和公众做出的服务承诺等信息。第二,借助“云南水利”门户网站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将水利部门重要工作信息、重要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办事指南,防汛抗旱、安全监督等进行公开,为广大群众从网上了解水利政务工作提供了便利,增强了水利工作的透明度。第三,利用新闻发布会进行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了有关水利政务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第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坚持每年在重要报刊媒体上公布全省重要江河、城市、水库的防汛责任人名单;每年,厅主要领导都要率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金色热线”栏目,现场解答听众的投诉和问题,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调研,跟踪落实,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第五,充分利用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厅机关在显著位置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向社会公开省水利厅机构职能和厅机关各处室职能、办事指南、投诉方式等内容。第六,利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站平台,扩大了进入云南水利建设、物资供应单位的信息公开范围,提供公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明确工作流程,及时受理答复。同时,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在厅机关办公室设立了“96128”服务专线电话,并长期坚持有问必答,有问必复,为公民提供了更人性、更便捷的查询服务,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3年我厅接到“96128”服务专线电话查询41件,均给予了满意的现场回复或及时反馈。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由于我厅今年未收到申请公开的信函件,没有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3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