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3-30 21:51       浏览次数:次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公布2014年云南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四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云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下载。

一、概述

为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公布政府信息,我厅坚持把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与水利中心工作、与深化水利改革、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按照公开公正、依法行政、利民便民为原则,不断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为,努力打造阳光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落实责任,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厅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厅办公室牵头实施,并明确厅办公室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厅直属单位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全制度,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为加强我厅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厅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的保密法律和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云南省水利厅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我厅及时下发《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云水发〔2014〕62号),对认真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强化体制机制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了目标任务,落实了责任单位。设立了新闻发言人,由1名厅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水利重大信息;以主动做好重要政府法规解读、妥善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权威发布重要信息为重点,不断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为进一步改进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提升服务水平,2014年启动厅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优化布局,增加互动及时收集社会咨询建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三)强化督查,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指导检查和整改落实。根据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工作分解,明确了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推进资金信息公开、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等四方面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公开内容明确了牵头部门以及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直各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厅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及时组织对各处室、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同时,建立健全水利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将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水利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与水利中心工作同布置、同实施、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有关精神,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提供信息的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厅办公室审核,重要的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必要时报厅主要领导审定后发布。严格的信息发布流程,杜绝了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了所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同时,做到了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云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主动公开信息。2014年以来,已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件,在云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6570件,信息发布及访问人次均保持较高水平。通过网上公开征集意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修改,厅务会讨论通过了《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云南省高效节水减排工程管理办法》2件规范性文件,并在厅门户网站发布。

(二)及时更新指南和目录,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涵盖了《条例》明确的公开范围、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以及相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对厅系统部门机构、单位职责、人员等变化情况,及时通过云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

(三)多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确保公众对水利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第一,利用省政府政务公开统一公开平台,积极公开机构职能、云南省水资源公报、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省水利厅向社会和公众做出的服务承诺等信息。第二,编制公报和简报定期向社会公布。2014年编制了《2013年云南水资源公报》、《云南水利信息》、《防汛抗旱简讯》、《云南省小㈡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动态简报》、《云南省农村水利改革陆良县恨虎坝中型灌区创新机制试点中国南方地区云南省农业高效节水减排规划动态简报》、《老干部工作简报》等水利公报、简报,在厅网站向社会公开。第三,借助云南省水利厅门户网站这一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将水利部门重要工作信息、重要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办事指南,防汛抗旱、安全监督等进行公开,为广大群众从网上了解水利政务工作提供了便利,增强了水利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利用新闻发布会进行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了有关水利政务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月18日,省人民政府举行第二场2013年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暨2014年10件惠民实事安排部署新闻发布会,厅长就“爱心水窖”建设的落实情况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作了介绍与发布。8月9日,昭通鲁甸“8·03”地震水利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在昭通市举行,厅长在会上通报了水利抗震救灾和红石岩堰塞湖应急排险处置情况。为宣传、贯彻实施好《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 9月23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条例》新闻发布会上,陈明副厅长就贯彻《条例》提出了意见并回答了新闻记者的提问,为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第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坚持每年在重要报刊媒体上公布全省重要江河、城市、水库的防汛责任人名单。为更好地贴近民意、倾听民声,3月20日,厅长率领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做客云南人民广播电台第384期《金色热线》节目,就老百姓关心的旱情、农村饮水安全、阶梯水价及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等热点问题进行解答。第六,充分利用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公开,在厅机关办公大楼显著位置设立了电子触摸屏,向社会公开省水利厅机构职能和厅机关各处室职能、办事指南、投诉方式等内容。第七,利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站平台,扩大了进入云南水利建设、物资供应单位的信息公开范围,提供公众监督。第八,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部门决算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咨询处理情况

我厅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明确工作流程,及时受理答复。同时,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在厅机关办公室设立了“96128”服务专线电话,长期坚持有问必答,有问必复,为公众提供了更人性、更便捷的查询服务,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4年我厅接到“96128”服务专线电话查询30件,均给予了满意的现场回复或及时反馈。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中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运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人员及经费保障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公开流程,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咨询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力打造阳光水利,不断推动全省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