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我省2007年水土保持监测情况予以公报。
第一部分 综述
2007年,我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水利部的支持指导下,以中央确定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努力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的战略目标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的总体目标,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等多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上下联动,多部门配合,预防监督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发出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年初我厅下发了《云南省2007年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预报工作要点》,就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和全省的预防监督、监测预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二是上下联动,加强执法检查。一年里省级配合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执法检查组和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及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对矿山工程的检查工作3次,对12个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多部门配合,共同做好监督工作。我厅与省发改委、省经济委、省电网公司等部门单位,利用不同的形式进行沟通、协商,请其支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作。省发改委、省经委都把有无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必备条件,促使一大批开发建设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四是精心组织,全面安排执法专项行动。10月15日组织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全国水土保持执法专项行动视频会,同时召开全省水土保持专项执法启动会,成立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发出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贯彻水利部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全面安排了全省专项执法工作。五是严格审批审查,督促建设单位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根据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厅召开方案评审专家座谈会,统一审批审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从编制方案这个源头上抓起,在方案的评审和批复中都明确无误的写明建设单位应履行的法律责任。全省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551次,检查项目2803个,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342起;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808个,设计投入资金82亿元,防治面积7.5万公顷,拦挡弃土弃渣5.5亿立方米;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296万元;实施返还治理工程15个,治理面积468公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60个。
多种措施,多样模式,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2007年,全省18个县市实施了“长治”工程,10个县市实施了.“珠治”工程,8个县实施了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工程,2?个县实施了生态修复试点工程,2个县实施了面源污染防治工程,3个县实施了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共治理小流域88条,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8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248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实施的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约452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1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5784万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462万立方米。
全面安排,突出重点,监测预报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省厅召开全省第三次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展的目标、方向和近期工作。二是下大力抓好《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有60个监测项目进行了备案,25个监测项目编制了《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并通过了论证审查,13个项目按时报送了年度监测成果报告。我省的这些做法,受到了水利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三是省水利厅批准了《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06~2015年)》。四是《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历时两年,七易其稿,已进入省厅的审查程序,它的建设必将大大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五是常规监测不断完善和扩展,玉溪市、楚雄州的多个监测点,坚持长期连续监测,宣威、大姚的两个监测点直接向水利部报送监测成果,2007年我省又有33个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工程。六是水土保持公告、公报、年报制度都得到落实,及时向水利部提供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云南部分的内容,而且被采用的数据较多,适时高质量发布了《云南省2006年水土保持监测公报》,由我厅提供省政府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省监测总站和8个国家级监测分站都按要求报送了年度监测报告。七是为加快水土保持监测步伐,拓宽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已选定两个水文站作为水土保持监测试点站,按《水土保持监测规程》开展监测工作。
我省长江流域龙川江556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多年平均输沙量约有493万吨,滑坡泥石流每年都有发生,水电站、公路等开发建设项目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乃至滑坡泥石流数起并造成严重后果,挖山采石(沙)、坡耕地种植等仍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严重受损的生态,为其“埋单”的机制尚未建立,开发与保护、破坏与治理的矛盾重重,水土保持工作任重道远。
党的”十七大”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及时的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这是人类文明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人们只顾眼前利益,缺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的时候,这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在企业、团体、个人只顾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环境效益的时候,这需要加强监督管理;在严重的水土流失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生产、生活的时候,这需要更多的治理投入。这,就是水土保持工作部门、水土保持工作者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第二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1、典型监测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2、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云南省)典型监测成果
我省宣威市摩布小流域、大姚县鲁村监测点列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按照该项目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2007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3、重要江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1)长江流域云南段一级支流小黄瓜园水土保持监测站初步监测成果
(2)珠江流域南北盘江治理区(云南省)水土流失监测成果
按照水利部《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公告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承担了全国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珠江南北盘江治理区水土保持监测任务,经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审查、认定2007年度监测成果如下:
南北盘江治理区云南省24县(区)土地总面积47168.58 km2,积的56.39%,其中轻度侵蚀面积为11821.19km2,占总侵蚀面积的60.50%,中度侵蚀6726.5km2,占总侵蚀面积的34.43%,强度侵蚀961.29km2,占总侵蚀面积的4.92%,极强度侵蚀29.12km2,占总侵蚀面积的0.15%,无剧烈侵蚀。
南北盘江治理区云南24县(区)2007年土壤侵蚀总面积比1999年土壤侵蚀遥感调查面积减少了220.89km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增加了292.62km2,中度侵蚀面积减少了1097.25km2,强度侵蚀面积增加了606.88km2,极强度侵蚀面积减少了23.14km2,两个年度均没有剧烈侵蚀发生。
从侵蚀强度面积变化上来看,极强度侵蚀及中度侵蚀面积减少,强度侵蚀和轻度侵蚀一面积增加,其趋势为中度侵蚀大部分转为轻度侵蚀、部分加强为强度侵蚀,土壤侵蚀总面积有所减少。专家认为项目区综合治理和封育保护效果较为明显,应进一步加大南北盘江治理区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是全国第一个出台的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进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实施好该《办法》,我省一是于一月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是发出补充通知,明确具体事项;三是指定专人负责经常性的督办;四是通过执法等途径督促落实。
2007年,全省共有60个属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管辖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监测项目备案,25个项目编报了《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并通过了技术论证,13个项目按时向省水保监测管理部门报送了项目年度水土保持监测报告,落实了“年报制度”。
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部分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
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部分年度监测报告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技术论证情况
《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的第一年就得到了水电、火电、水泥、煤炭等行业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他们在委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报经有管辖权的机构论证审查后认真开展了监测工作。但铁路、公路等部门却消极对待,且在项目建设中造成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2007年省级共论证审查《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25个,其中水电项目11个、火电项目1个、水泥项目3个、煤矿等矿产项目7个、其它项目3个。
(2)2007年度在建开发建设项目年度监测报告情况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典型成果
(4)验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07年我省完成部、省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5件。思小高速公路、西南成品油管道、苏帕河三江口水电站、罗平老渡口水电站、澄江220KV抚仙变电所等一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数据,为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服务,也为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了技术依据。
5、滑坡泥石流预警预报监测
2007年8月24日昭通市彝良县麻窝滑坡预警预报监测点24小时降雨量达62.8mm,暴雨造成滑坡点上方的寒婆岭在25日0时30分发生岩体崩塌,直接威胁5户24人,间接威胁11户4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麻窝滑坡预警观测人员发现险情后,及时将情况报告了镇政府及县水保办,并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8月25日上午,县水保办和洛泽河镇政府等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核查险情,这时垮塌又一次来临,在场工作人员不顾自身安危,积极组织疏散群众,避免了人员伤亡。这次山体岩石垮塌总量约80立方米,毁坏农作物3亩左右,毁坏房屋1间。所有受危胁的16户70人全部撤离危险地带,未造成人员伤亡,洛泽河镇政府对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进行了妥善安置。
6、水土流失灾害事件
开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严重水土流失。
2007年,公路、水电站中的个别开发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遇有暴雨、洪水便造成了一些严重的水土流失事件。
第三部分 水土流失防治情况
1、全省总体情况
2007年全省实施了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开展了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等试点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7480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2480平方公里,实施保护面积5000平方公里。修建基本农田1.63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4.39万公顷,经济果木林5.07万公顷,种草0.31万公顷,封育治理10.96万公顷,保土耕作2.44万公顷,兴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05万座(口、个),完成土石方4040万立方米。
截至2007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72万平方公里,其中修建基本农田37.24万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171.98万公顷,经济果木林62.06万公顷,种草9.89万公顷,封育治理153.79万公顷,实施保土耕作37.16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33.61万座(口、个)。
2、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
2007年度我省开展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重点防治的18个县(市、区)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230.79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333.33公顷,水土保持林846.66公顷,经济果木林606.66公顷,种草33.33公顷,封育治理17980公顷,保土耕作2746.6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4203座(口、个)。
截至2007年,全省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1万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8.46万公顷,水土保持林34.94万公顷,经济果木林13.34万公顷,种草1.9334万公顷,封育治理48.20万公顷,保土耕作14.41万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11万座(口、个)。
(2)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07年度我省开展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的10个县(市)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05.18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021.60公顷,水土保持林2432.33公顷,经济果木林1425.27公顷,种草13.73公顷,封育治理5625.93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210座(口、个)。
截至2007年底,我省开展的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综合防治面积186.6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1616.53公顷,水土保持林3980.60公顷,经济果木林2331.27公顷,种草27.46公顷,封育治理10703.66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796座(口、个)。
(3)世行贷款\欧盟赠款水土保持国家重点工程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于2006年9月正式启动了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项目涉及昭通市的巧家、永善、威信、镇雄和楚雄州的大姚、姚安、永仁、元谋等8个县。截至2007年底,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6平方公里,占计划治理面积的80.41%,完成投资1352.41万元。水土保持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的实施,开创了我省利用外资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先河。
3、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情况
2006年,我省蒙自县、洱源县、腾冲县、福贡县、临翔区列入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各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07年底,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3296公顷。
由长江委列入西南诸河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的景谷县曼转河流域树立以建促封、以改促封、以调促封的理念,采取农村能源、林草措施、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流域生态修复步伐。经过三年的试点,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共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833公顷,为云南省西南诸河流域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技术路线和成功经验。
4、防治效果
(1)年内新增各项措施效果
2007年全省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发挥了一定的拦截泥沙和地表径流的作用,减少了土壤流失量,增加了降水的有效利用量。基本农田、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等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452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31030万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5784.37万立方米,新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1461.76万立方米。
(2)总体效果
截至2007年底,全省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可减少土壤侵蚀量3.215亿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8.10亿立方米,兴建拦沙坝、谷坊工程可新增拦泥库容3.178亿立方米,兴修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可新增蓄水量2.516亿立方米。
第四部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情况
2007年我省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808个,其中部级10个,省级174个,州(市)级641个,县级983个。设计投入水土保持防治资金81.9亿元,防治面积74980.9公顷,拦挡弃土弃渣55013万立方米。验收开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项目260个,其中报水利部验收2个,省级23个,州市县级235个。全省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296万元。实施返还治理工程15个,投入资金264万元,治理面积468.1公顷。各级进行水土保持执法检查2551次,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342起。
2007年省水利厅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74个,其中:煤炭49个,电网43个,市政23个,矿山17个,公路10个,水电10个,化工9个,水利4个,其它9个。省级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23个,其中水利9个,水电5个,电网5,公路4个。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实施情况
省水利厅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中,坚持按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6项防治目标值没有达到的、未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没有技术评估报告的,均不给予验收。
2007年3月20日,省水利厅将对某电站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改为检查咨询会,提出严格的整改意见,经建设方认真整改后,6月18日通过验收。
2007年全省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260个,通过监测及技术评估综合评价:扰动土地治理率达96.65%,水土流失治理度92.93%,水土流失控制比1.05,拦渣率98.88%,林草覆盖率达28.29%,植被恢复系数9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