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水利局在全省水政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来源:政法处       发布时间:2014-08-26 15:35       浏览次数: 【字体:

 

扎实开展水利依法行政工作

努力开创德宏依法治水管理工作新局面

——在全省水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交流材料

德宏州水利局

2014823日)

 

尊敬的王副厅长、陈副厅长、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德宏州依法治水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精心组织,强化水法规学习宣传,夯实依法治水基础

我州各级水利部门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多次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积极派员参加省厅和相关部门举办的法制培训,全州59名专职执法人员和166名兼职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其他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城市、企业、农村、学校广泛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和规章。据统计,全州2010年以来共举办水法规宣传62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0000余人次,发放水法规宣传册60000余份,在各地电视台播放宣传片80余次,投入宣传资金100多万元。

二、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构建依法治水管水长效机制

严格实行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证件使用和监管,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案件会审制度,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建立健全案件档案管理制度,案卷法律文书齐全完备,装订规范有序,案卷管理水平逐年提升。

坚持多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构建综合执法机制。2013年以来,我州各县市水利部门针对辖区内重要江河非法采砂、侵占河道、围垦、乱扔垃圾等问题,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仅2013年全州共开展执法检查186次,发出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0份、整改通知书103份。查办水事案件218起。如:梁河县开展河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划定河道采砂禁采区,每周抽调10名执法人员进行巡查,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盈江县围绕大盈江湿地公园和美丽富饶新盈江“一江两岸”生态景观建设开展“护堤行动”。芒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重要河道进行大规模专项整治,对河道采砂权进行公开拍卖,构建良好的水事秩序。

建立水事纠纷调处工作责任制,做好水事纠纷预防,及时调处化解矛盾,促进人水和谐。如:梁河县葫芦口电站自2009年建成发电后,影响下游农业生产用水,特别是枯水季节与用水户各方矛盾十分突出,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协调会议,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调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三、规范水行政许可审批,水利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按照国家、省、州的要求,我州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调整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目前,我局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6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非行政许可5项;管理服务2项。全部项目均已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实施一个窗口对外,制定了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卡和服务指南。

四、严格水资源管理,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加快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完成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分解和确认工作。严格实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推进取水许可监督和取水计量管理,加强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完成重点取用水户监控名录清理确定工作,命名了一批节水型示范企业。积极推进瑞丽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行“三公开、四监督”,杜绝收“人情费、关系费”,做到应收尽收。2013年州级共征收水资源费5221万元,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征收任务;完成征收水土保持“两费” 328万元。上述规费经州政府批准每年用于水资源管理工作经费300余万元,水质监测及水资源公报费30万元,同时将水行政执法经费纳入每年的州级财政预算安排,为我州法制水利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立法保护,为水资源管理提供坚强的法规保障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按照州人大立法工作安排,我局于20135月启动了《德宏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并于2014110日提交德宏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529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由德宏州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尽管我州的依法治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德宏依法治水工作新局面。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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