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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1日,云南省水利厅召开2016年第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总结2015年度云南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并对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安全生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陈明副厅长传达学习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水利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明确要求。陈副厅长指出,我省当前大规模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多,建设规模大,进度要求高,水利安全生产面对的挑战更为严峻,我们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力争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陈副厅长要求,重点抓好以下5点工作:一是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责任网络,安全生产工作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加强水利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省、州市及县安监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尽快建立省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三是完善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尽快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水利专项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报和约谈等制度,形成“企业自主检查、专家明察暗访、部门专项检查”的工作格局,编制《水利工程常见质量与安全检查工作手册》,提高基层安监人员履职能力。四是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力度,要强化对厅直管工程和在建大型水库、重点州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要采取购买专家服务的方式提高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水平。五是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行政推动、政策引导等综合措施力争“十三五”期间实现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以上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率先达标,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全部达标,大多数大中型水库建设项目法人达标。对于当前工作,陈副厅长强调,要抓实落细层层传导压力,突出抓好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一是认真做好厅机关、厅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厅直管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会后立即派出检查组,分赴有关州市县进行随机督查检查,各州市也要在各县(市.区)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开展项目的随机督查检查。
厅安监处总结了2015年全省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提出了2016年工作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