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在省政府法制办的牵头组织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项论证会在省政府会议室顺利召开。省人大、省政府政策研究室、省政府法制办、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林业厅、云南财经大学、省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相关领导及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水利厅和副厅长首先就《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制定的必要性、起草的经过及主要内容向与会人员作了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分别就《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项论证稿)相关内容发表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一致同意《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通过立项论证。
(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