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普洱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小组在副组长市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刘闻学同志带队下,一行5人到普洱市水务局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考核汇报会。
此次考核主要是检查考核市水务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和强化责任追究的情况。考核组听取了市水务局王东副局长代表班子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开展情况及班子成员个人述廉述责,进行了民主测评,查阅了资料,进行了个别谈话等工作。
王东副局长在汇报中说,一年来,普洱市水务局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第三纪工委的帮助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部署,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为抓手,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的开展,为实现“十二五”各项水利工作目标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在措施上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高度重视,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抓实“两个责任”;三是建章立制,抓实制度建设;四是严明党纪,严格执纪问责;五是严格管理,抓实工程领域问题整治;六是突出重点,抓好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