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水政监察总队关于开展2015年水政监察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云水政总〔2015〕39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利厅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评分标准及分工意见的通知》(云水政法〔2015〕4号)要求,依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水政监察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水政监〔2014〕6号)和《云南省水政监察总队关于开展2015年行政处罚与行政征收案卷评查的通知》(云水政总〔2015〕21号),省水政监察总队组织开展了对全省16个州(市)2015年度水政监察工作现场考核以及2015年度行政处罚与行政征收案卷现场评查,现考核工作已结束。
此次考核和评查以省水政监察总队为主,邀请部分州(市)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执法人员参加,共分成3个考核组,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分别对全省16个州(市)进行考核,同时对8个州(市)开展案卷评查,考核组通过认真听取汇报、仔细翻阅台账和案卷的方式,对被考评单位进行了公开公正的评分,考评结果如下:
一、水政监察工作综合考核得分情况:昆明市99.5分、昭通市98分、曲靖市97分、玉溪市90.7分、保山市99分、楚雄州97分、红河州96分、文山州91分、普洱市97分、西双版纳州97.1分、大理州93.8分、德宏州99分、丽江市96分、怒江州92分、迪庆州90.5分、临沧市95分。
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征收案卷评查情况:此次共评查251卷案卷,优秀卷82卷,合格卷169卷;其中:行政处罚案卷评查50卷,7卷优秀,43卷合格;行政征收案卷201卷,75卷优秀,126卷合格。具体被评查的单位和评查结果是:
(一)楚雄州水务局:共评查7卷案卷,其中1卷优秀,6卷合格。具体为:2卷行政处罚案卷,2卷均合格;5卷行政征收案卷,其中1卷优秀,4卷合格。
(二)大理州水务局:共评查83卷案卷,83卷合格。其中:36卷行政处罚案卷、47卷行政征收案卷,均合格。
(三)保山市水务局:共评查73卷案卷,其中63卷优秀,10卷合格。具体为:7卷行政处罚案卷,其中5卷优秀、2卷合格;66卷行政征收案卷,其中58卷优秀,8卷合格。
(四)丽江市水务局:共评查30卷案卷,其中8卷优秀,22卷合格。具体为:2卷行政处罚案卷,2卷均合格;28卷行政征收案卷,其中8卷优秀,20卷合格。
(五)怒江州水务局:共评查24卷案卷, 24卷均合格。具体为:1卷行政处罚案卷,合格;23卷行政征收案卷,均合格。
(六)德宏州水利局:共评查10卷案卷,其中8卷优秀,2卷合格。具体为:3卷行政处罚案卷,其中1卷优秀、2卷合格;7卷行政征收案卷,7卷均优秀。
(七)临沧市水务局:共评查16卷案卷,其中2卷优秀,14卷合格。具体为:1卷行政处罚案卷,优秀;15卷行政征收案卷,其中1卷优秀,14卷合格。
(八)迪庆州水务局:共评查10卷案卷,10卷均合格。具体为:无行政处罚案卷;10卷行政征收案卷,10卷均合格。
(云南省水政监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