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水务局多举措保障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
来源:红河州       发布时间:2016-03-24 15:1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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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市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市水务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致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水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两位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领导及全体渔政执法人员为成员的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年组织召开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专题研究会议4次,各种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会议14次,加强重大节假日水产品安全督查5次。

   二是健全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规章制度。制定了《弥勒市水务局水产品安全监督制度》、《弥勒市水务局2015年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善《水生野生动物疫情疫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产品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苗种生产记录》、与水产养殖户签订了《2015年度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责任书》40份。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和重大节假日为契机,向群众广泛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和水产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法律法规4次,制作固定标语50条,组织市域内水产品养殖负责人及从业的人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30人参加流通领域水产品安全联席会议,学习传达水产品安全的相关知识。

四是强化培训。对水产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水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4 次,强化食品安全第一意识。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生野生动物疫情疫病应急预案》《弥勒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等相关知识。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源头管控。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110辆次,执法人员450人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8次,重大节假日水产品专项检查5次,水产苗种生产专项检查30户次,检查水产养殖户400户次,深入养殖现场,检查养殖户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档案,强调不得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饲料,不得使用违禁药品,重点检查了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甲基睾丸酮等禁用药物和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限用药物的使用情况,从源头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了我市全年无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红河州水利局 弥勒市水务局 陈树宏 胡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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