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搞好水土保持工作,规范生产建设行为,有效防治水土流失,2016年3月28日至29日,由迪庆州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阿绒同志带队,州县水务局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政监察相关工作人组成检查组,对香丽高速公路、丽香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认真查看了高速公路和铁路各标段主体工程、施工便道、取土场、弃渣场等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和现场服务指导。
现场检查结束后,在虎跳峡召开了座谈会,各检查组成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监测单位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及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的汇报。检查组对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两个工程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较强,依法依规开展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工作,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部分水土保持措施,已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发挥了较好的防护功能。但也存在很多不足,如水土保持机构不健全,责任制没有落实,部分水土保持设施滞后、三同时落实不到位,施工便道、弃渣场的拦挡、截排水措施不完善、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等问题。
检查组指出,建设单位要提高认识,做好铁路建设、高速公路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日常水土保持工作检查、切实落实三同时制度;要认真听取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周边群众等各方意见,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施工进度,紧凑安排,有效缩短流失时段,防止地表裸露面长期放置。植物措施结合工程施工进度,在施工结束区立即进行迹地恢复。加强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生产期的水土保持工作。
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州水务局分别向云南建工集团香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和昆明滇西铁路局丽香铁路建设指挥部下达了检查意见,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