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加大库区森林防火力度
来源:红河州       发布时间:2016-04-26 15:04       浏览次数: 【字体:


去年冬季,绿春县由于下雪下霜等气候的影响,致使水库周边灌木干枯,库区林下枯枝败叶成叠,库区森林火险空前高危。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库区森林火灾,该县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紧紧绷紧野外用火源管控这根弦,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库区森林防火力度。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为做好全县的库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该县从去年11月份起就着手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及时新建、修复了各类防火宣传基础设施,印制了各种防火宣传材料。抓住民族街天、民族民间节日等时机,深入到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采取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五不烧”制度,库区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严格用火审批制度,控制火源。对重点水源林区周边施工用火,一律上报县指挥部审批;对一般性的生产用火,由辖区内的巡山护林员负责审批,并监烧,从而规范野外生产用火。对违规用火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防范,突出重点,确保水源林区的防火安全。绿春县把黄连山水库水源林区、鲁珠坝水库水源林区、潘家东山水库水源林区、牛波水库水源林区等列为全县森林防火的重点防范区域。这些重点水源林区除了水库管理员、巡山护林员和防火观测人员在各自的责任区域内严防死守、时刻监控火情动态外,入防火戒严期后,还在主要路口和重点火险地段增设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点和林火监测站,同时,造册登记出入人员基本信息,发放防火宣传单等,从源头上保障全县重点水源林区的防火安全。

四是确定戒严期,杜绝库区森林火情火灾。县政府签发了《绿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行森林防火戒严的令》,确定了森林防火戒严期,对黄连山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公益林区、封山育林区、新造林区及橡胶林场实行森林防火戒严。在戒严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及危害森林资源安全的一切活动。并把森林防火戒严令的文件和通告由县级直接发到各村委会、各防火点等防火第一线。(红河州水利局 绿春县水务局  普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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