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水利局认真履行水利职能职责,紧紧围绕“四个抓好”, 出实招、求实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从制度上约束和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形成从源头抓治理的工作机制,使全局干部职工把廉洁自律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下发了出差管理制度、外出报告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二是抓好“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局党组按照“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重点做好涉及水利部门的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纠正干部作风问题,规范工作行为。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纳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在对个旧石洞坝水库、金平铜厂水库、泸西大衣水库等工程建设质量、进度督查工作中,开展对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工作的检查。抓住水利施工黄金期,督促参建各方精心组织、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建设工作,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推进。认真组织参加“红河热线”直播工作。按照州政府纠风办关于州级各单位参加红河人民广播电台“红河热线”节目直播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加“红河热线”有关联系对接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领有关科室负责人顺利完成了5月18日的上线直播。
三是抓好集中整治工作。按照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的《红河州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州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中整治自查自纠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成立了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局机关各科室和各直属单位。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科室职责和个人承担的责任,认真理清个人职责,严格对照“不作为、乱作为”的“4类问题”、“22种情形”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自查自纠。通过自纠自查,制定整改措施,确定努力方向,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四是抓好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水利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结合全州水利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州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重点对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推进情况和“水网”建设情况等事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逐条落实责任,责令限期整改,促进了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5年大会战的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5年大会战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红河州水网建设工作督查制度》和《红河州水利局推进水网建设工作方案》。同时,为进一步增强局机关科室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下发了红河州水利局水利重点工作交办制度,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水利重点工作等按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要求分解落实到科室和人,通过加强督办、督查,进一步提高了局机关各科室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水利重点工作方面的执行力。
上半年,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州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有力推进了水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今年上半年,完成了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0.6%,比去年同期增长38.5%;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4.0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63.8%。(红河州水利局 人事科 刘家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