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市水务局把“小金库”治理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防治机制。
固定载体,加强工作联动。把“小金库”清理活动固定化、常态化。每个季度在局机关和四个直属事业单位中开展一次“小金库”专项检查,自查自纠。与“两学一做”正反面学习教育相结合,在预防上做足“文章”,对水利系统10名财务人员进行财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3次,让其意识到“小金库”的危害。
健全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完备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推行公务卡使用、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力度等方式。同时,将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纳入财政、审计日常监管范围。目前,各单位的“三公”经费及其它财务收支在“阳光弥勒”和“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上公示21条,让资金运行在阳光下“晾晒”。
压实责任,严格监督检查。把“小金库”整改工作作为落实《条例》《准则》和《问责条例》的重要抓手,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开展监督检查6次,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形成对私设“小金库”者的威慑效应。(红河州水利局 弥勒市水务局 耿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