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16日,省水利厅联合省水政检查总队,昆明市水务局、昆明市水政监察总队、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昆明滇池环湖东岸干渠截污工程、昆明滇池外海主要入湖河口及重点区域底泥疏浚工程、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六期)--嵩明县长松园片区项目、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六期)--嵩明县城北片区二期项目、武定至易门高速公路项目等6个省级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开展情况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在实地勘察的基础上,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与有关参建单位进行了座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工程措施不到位、植物措施滞后、临时措施落实不到位、水土保持措施随意变更、水土保持监测滞后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同时,检查组要求昆明市水务局、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跟踪督查检查意见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