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4日至19日,云南省水利厅对文山州2010年至2015年滇黔桂岩溶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简称国家农发水保工程)和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简称坡耕地治理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此次对文山州的验收工作,由省水利厅全省水土保持项目第三验收组和第六验收组进行,验收组通过工程现场查勘、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质询讨论等形式,对我州7个县(市)两类项目24个水土保持工程开展竣工验收,其中第三验收组在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总站李叔东站长带领下对文山、砚山、西畴、马关、麻栗坡县(市)15个项目进行验收;第六验收组在省水利厅水保处梁建荣副调研员带领下对广南、富宁县9个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对我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在工程质量、治理措施、财务管理、群众参与、管护责任、效益体现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问题和后续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一是及时完善项目设计变更、竣工决算、项目审计相关手续,健全规范工程资料并归案;二是要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改变作物种植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单一的模式,充分发挥坡改梯地及坡面水系工程作用;三是完成工程管护责任主体移交,加强对工程的管理维护,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发挥效益。
2010-2015年,我州共实施国家农发水保工程和坡耕地治理工程25件,其中农发水保工程14件,坡耕地治理工程11件,工程总投资1959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0平方公里。除广南坝美坡耕地项目尚未竣工未验收外,已竣工的24个水土保持项目全部通过验收。
文山州水务局、州发改委,项目县、乡人民政府领导、县发改、财政、审计局分管领导参加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