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鲁甸县拖姑小流域治理通过验收
来源:昭通市       发布时间:2016-11-27 00:05       浏览次数: 【字体:

2016年12月7-8日,由云南省水利厅、昭通市水利局、保山市水利局、鲁甸县水务局、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局组成的验收组对我县拖姑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进行省级验收。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昭通市鲁甸县桃源回族镇拖姑村。项目总投资为1354.10万元。于2012年11月12日动工,2013年5月3日全部工程完工。累计完成坡改梯面积6274.5亩(土埂),配套200立方米蓄水池6座,水窖172口,沉砂池172口,灌溉管道14.54公里,取水桩161个,田间道路23.24公里,道路排水沟23.02公里。

该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坡耕地治理达到100%,农村人均占有基本农田达到1.30亩以上,对所有坡改梯地块进行配水,灌溉覆盖率达到95%以上,改善项目区的交通条件,地埂保存率95%以上。通过坡改梯及其配套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农业耕作条件,使耕地的保土、保水、保肥能力显著提高,大幅增加项目区基本农田的数量,提高耕地的水利化程度,促进项目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单位面积的产出大大提高,总经济效益达5166.70万元,年增加经济收入258.33万元,每亩每年增加经济收入514.65元,人均粮食达到547公斤,人均年纯收入达到2163.68元。同时,项目的实施还减小项目区内水土流失,减轻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威胁,提高耕地土壤肥力和土地生产力,逐步形成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有效地控制由于水土流失引发的自然灾害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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