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四举措加快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
来源:昭通市       发布时间:2016-11-30 23:42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冬明春,昭通把做好“水安全大文章”作为核心任务,把补齐“水利发展短板”作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以水利脱贫攻坚为抓手,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民生水利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水利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加快补齐补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规划兴建各类水利工程1.76万件,计划投工790万个,新建乡村供水工程180处,修复水毁工程2160处,加高加固堤防26.68公里,完成干支渠防渗420公里,新建小型水源工程1.6万件,疏浚河道36.4公里,清淤渠道598公里,完成10件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新增供水能力5044.59万立方米。实现新增灌溉面积20.0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32万亩,新增供水受益人口55.77万人。

(一)落实责任制,营造兴水合力。为充分调动各级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程。我市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相关部门立足各自职责,发挥优势,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改、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确保工程质量与效益;财政、金融等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需。其他有关部门也要群策群力,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真正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资金政策,加大建设投入。我市相关部门加大向上请示汇报、沟通协调力度,确保中央、省每年对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的总量和增幅均有明显提高。市、县财政部门落实财政对水利投入稳定增长的政策,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新的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渠道和标准,严格征收、管理和使用水利建设基金;认真落实从土地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政策措施,加强计提和结算工作,确保资金足额提取。水利部门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广泛吸引企业、民间等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尤其是在实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中,继续实行 “民办公助、财政奖补、一事一议”等投入方式,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折资参与建设。

(三)实行精细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项目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BT、 BOT等模式。强化资金使用监管。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建立信息通报和社会公示机制,防止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加强工程建后管理。逐步建立群众积极参与规划、参与建设、参与监督和管理的新机制;建立完善管理验收办法,积极推行GPS定位、编码管理、发放产权证等措施,全面加强工程建后管理。

(四)强化督查力度,严格责任落实。水利系统及时组织工作组深入实地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跟踪各地工程进展情况动态,对各县区水利建设配套资金到位、投资完成、工程完工、项目验收等情况进行按月通报;对专项检查、稽察、审计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要不断完善年度水利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制度,逐级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及时跟踪问效,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保成效,严格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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