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16日,省水政监察总队配合省水利厅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第四检查组,对昆明滇池环湖东岸干渠截污工程、滇池外海主要入湖河口及重点区域底泥疏浚工程、嵩明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3号线工程、武定至易门高速公路工程等昆明市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检查组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核查了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等。对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造成严重水土流失或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生产建设单位,将视情况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