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支撑水生态文明建设
来源:昭通市       发布时间:2016-12-22 00:4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昭通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精神为契机,通过出台实施意见、考核办法等措施,积极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推进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从源头上扭转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上推进“昭通六大发展战略”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努力为实现“四城同创”建设美丽昭通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现状

全市已建成溪洛渡、向家坝、渔洞等大型蓄水工程10座,中小型蓄水工程178座,电站234座。2015年末,全市建成具备农业灌溉、城乡供水功能(即水利行业建设管理运营)的水库174座、总库容6.35亿m3;塘坝2449座;窖池15.5万件;泵站67处;水闸25处;机电井284眼;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13327处;渠道2950千米;堤防667千米。全市耕地有效灌溉面积累计达到146.12万亩,水利化程度达26%,农村饮水安全达标人口447.1万人。

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主要目标和任务

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0.95亿m3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7%以上,重要水源地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

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市委、市政府出台政策措施奠定基础。市政府多次部署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切实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完成了11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确认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组织开展了《昭通市水资源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了2030年前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具体措施,为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启动水资源监控能力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水资源执法管理督查、巡查、稽查“三项制度”,逐年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快从水工程管理向水资源管理转变。及时组织力量对国控及省控33个取水户、46个取水口(井)在线监控点进行了现场踏勘,确定了昭通需建国控及省控取用水监控点29个、拟建在线监测取水口(井)49个(河道型7个,管道型22个,水位型20个)。已定期开展全市县以上集中式饮水水源点监测并公布监测结果。

(三)启动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管理。严格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积极落实“三同时”和超总量限批、禁批等规定,严把论证审查、取水工程验收、许可审批三个“关口”,逐步理顺全市取水许可管理体系,建立实行分级负责制,推进规范化管理,认真复核水力发电、城市供水、工业、服务行业的取用水,按“一户一表、一户一台账”原则,完善了全市统一、证账相符、信息全面、便于监管的市、县(区)二级取水许可台账和信息库,完成了全市459个取水许可证信息网上录入、审核上报工作。

(四)推进改革活水、工程节水、投入补水、产业兴水。围绕最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目标,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涉水事业单位、水价等改革,重点加快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加快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农业生产结构和农业节水工程体系,抓住实施昭鲁大型灌区、中小型灌区、中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等机遇,因地因水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快发展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农业节水新技术,加强农业节水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工程发挥高效节水作用;按照“谁排污、谁出钱,谁用水、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从“财政转移支付、设立生态补偿基金、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费、提高供水价格”等渠道,加大水生态补偿资金筹集力度,确保水资源费的60%以上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确保补偿资金来源可持续;加快发展和做大水产养殖业,大力发展水环境、水景观旅游业,努力实现水资源综合开发、高效利用、健康循环,不断做实水文章、做大水产业、做强水经济、做美水环境、做稳水生态。

     |      分享到: